本标准适用于被设计成由电网电源、电源设备、电池或远程馈电系统供电的,预定用来分别接收、产生、录制或重放音频、视频和有关信号的电子设备。本标准也适用于被设计成专门与上述设备组合使用的设备。
本标准主要适用的是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设备,但也可以是在公众聚集的场所中使用的,诸如在学校、剧院、礼拜场所和工作场所中使用的设备。本标准也适用于供上述场所使用的专业设备,除非这些专业设备在其他标准范围内已有专门的规定。
本标准仅涉及上述设备的安全,而不涉及其他特性,如式样或性能。
船用交流低压配电板通用技术条件
信息技术 因特网中文规范 电子邮件传…
集成电路(IC)卡读写机通用规范
盒式磁带录音机运带机构通用规范
非广播盒式磁带录像机环境要求和试验…
电子工业用硅酸钾溶液
压电陶瓷材料性能试验方法 长条横向…
声学 100kHz以下超声压电换能器的特…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
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作废】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条文说明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