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1.2/4.4mm 同轴综合通信电缆的型号、规格、电性能、交货长度、验收规则、试验方法和标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1.2/4.4mm 同轴综合通信电缆的制造、验收和使用。
本标准规定的电缆适用于22MHz及以下模拟干线通信系统或34Mbit/s及以下数字通信系统,高频四线组和高频对绞组用于156kHz及以下模拟通信系统,低频四线组和低频对绞组用于音频通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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