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六价铬的柱后衍生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六价铬的测定。
进样量为 50 μL 时,方法检出限为 0.5 mg/L,测定下限为 2.0 mg/L;进样量为 200 μL 时,方法检出限为 0.2 mg/L,测定下限为 0.8 mg/L。
对于较清洁的地表水或地下水,进样量为 1 000 μL 时,方法检出限为 0.02 μg/L,测定下限为0.08 μ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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