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微信 网站公众号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用压缩空气站(以下简称空压站)的工艺节能设计、工艺设备选型、公用设施、监控系统、能效设计计算、能效验收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三相交流电源,电压不超过10kV,由电动机驱动、单机额定功率大于或等于18.5kW、排气压力在0.3MPa~1.6MPa范围的空气压缩机,供气总量大于4m3/min和空气压缩机总运行功率大于37kW的空压站的节能优化设计、改造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