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灯具开关电子控制装置的安全、性能、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灯具、穿戴器具中的,借助人体动作或由人激发传感器去操动开关控制装置(或借助开关组成)接通、控制调节(包括灯具亮度等)和断开灯具及器具电源的,额定电压直流不超过250 V和交流不超过480 V、额定电流不大于30 A的控制装置。
本标准适用于由人通过触摸、滑动、按压等方式操作操动件、触摸屏,或者靠激发传感器(可在实体上或电气上与开关结合在一起,也可分开配置)操作的控制装置。
在特殊环境下使用的类似灯具控制装置也可参照本标准。
组合式空调机组
筒式磨机 铸造磨段
造船门式起重机
无损检测 金属结构交流电磁场检测方法
板式热交换器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
医疗器械清洁过程的开发、确认和常规…
机床数控系统 NCUC-Bus现场总线协议…
TZYW 系列正压外壳型无刷励磁同步电…
砂轮机 安全防护技术条件
机械防护安全距离【作废】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作废】
机械加工设备危险有害因素分类【作废】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作废】
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作废】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