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与GB/T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代替GB18357—2001《宣威火腿》。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宣威火腿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原材料要求、传统工艺要求、产品的分类、分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宣威火腿的生产加工、产品销售和质量检验。 本标准与GB18357—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属性由强制性改为推荐性;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修改了标准中英文名称及相关表述;
———依据GB2730—2005《腌腊肉制品卫生标准》修订了过氧化值限量指标;
———将水分限量指标由≤48.0%修订为≤52.0%;
———增加了安全指标的要求,即增加了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及其试验方法。
地理标志产品 宣威火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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