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绍兴酒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目录中的绍兴酒,又称绍兴黄酒(以下统一简称绍兴酒)。 本标准代替GB17946—2000《绍兴酒(绍兴黄酒)》。
本标准与GB17946—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由强制性国家标准改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修改了标准的中英文名称;
———规定三年陈以上的陈酒应达到优等品,并在感官的香气要求上对陈年酒作了相应的规定;
———绍兴加饭(花雕)酒酒精度和挥发酯要求作了适当调整,并增加了酒龄大于十年的酒的挥发酯要求;
———绍兴香雪酒的非糖固形物要求也作了适当调整。
地理标志产品 绍兴酒(绍兴黄酒)
地理标志产品 大兴西瓜
地理标志产品 房山磨盘柿
地理标志产品 昌平苹果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水产品加工企业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餐饮业要求
粮油检验 碎米检验法
鲜、冻胴体羊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