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装作业安全标准体系的基本控制要点如下:
1.限制、淘汰有严重危害性的涂料产品和涂装工艺。
(1)积极推广有利于人类安全健康的涂料和涂装工艺;
(2)禁止使用含苯的涂料、稀释剂和溶剂;
(3)禁止使用,甚至严禁使用含铅白的涂料;
(4)限制使用含红丹的涂料;
(5)禁止使用含苯、汞、砷、铅、镉、锑和铬酸盐的车间底漆;
(6)严禁在前处理工艺中使用苯;
(7)禁止使用火焰法除旧漆;
(8)禁止在大面积除油和除旧漆中使用甲苯、二甲苯和汽油;
(9)严格限制,甚至禁止使用干喷砂除锈;
(10)限制使用含二氯乙烷的清洗液;
(11)限制使用含铬酸盐的清洗液。
2.涂料、溶剂、功能辅料实施危险化学品管理
(1)根据《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对涂装作业使用的化学品,实施国际劳工组织《170号国际公约》管理,2002年3月15日起开始施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4号);
(2)涂料及有关化学品生产单位应注册登记,并评价确定化学品危害性,2002年11月15日开始施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35号);
(3)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涂料及有关化学品,必须提供符合规定的标签、包装和安全技术说明书;
(4)所有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的生产经营部门都要遵守有关规定,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5)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口的涂料及有关化学品必须提供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加贴中文标签。
3.工程设计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消防、环保要求
(1)设计选用涂料与涂装工艺,要求有利于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
(2)按使用涂料的闪点进行火灾危险分类,并符合相关的耐火等级和厂房防爆、安全疏散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
(3)涂装作业场所(包括涂装流水生产线)宜布置在多层车间顶层或工厂、车间边跨;
(4)建筑结构、构件及材料选用,应达到防火、防爆等要求;
(5)车间布置要注意不危害环境和其他生产作业;
(6)正确分区布置工艺路线,从有利安全、卫生、消防、节能、环保等设计要素出发,采取必要的隔断、隔离设施,并注意防火间距和防火分割;
(7)除非符合特定条件,喷漆室不能交替用于喷漆、烘干。
(8)流平区、滴漆区必须考虑局部排风和收集滴漆的装置设计。
4.合理划分并分别控制火灾、爆炸危险区域
(1)火灾危险区域分类按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闪点分为甲、乙、丙类;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分为1区、2区、非爆炸危险区域;相对应的爆炸性粉尘环境区域分为11区、22区、非爆炸危险区域。
(2)存在危险量的易燃和可燃蒸汽、漆雾、粉尘和积聚可燃残存物的涂漆区或前处理区,应划为高度危险区域(1区、11区),一般不布置电气设备,如确需布置应严格控制电气防爆。可能出现(包括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蒸汽、漆雾、粉尘等混合物的防爆区域,应严格控制电气火花,宜划为高度危险区域进行验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