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合同提供的符合性审核。
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的审核。
2.2.3注册专业的分类
环境管理体系实习审核员不分专业。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和主任审核员注册专业分类以GB/T4754-94为基础,按环境因素的特征划分,分为31类共45个专业。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专业按环境因素、环境影响的复杂程度划分为三级。其中第1~15类(专业1~29)为一级专业,第16~28类(专业30~42)为二级专业,第29~31类(专业43~45)为三级专业。
2.2.4审核员专业注册要求
审核员根据所具备的实际专业能力,最多可申请注册四个专业。审核员在申请专业注册时应满足相应级别中的至少一项要求。
(1)一级专业的审核员应:
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及2年(含)以上该专业的工作经历;
若无相应的专业学历,则应具有5年(含)以上相应专业的工作经历;
具有相应专业至少5次20天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经历;
作为负责人参加过2次(含)以上相应专业的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书。
(2)二级专业的审核员应:
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及1年(含)以上该专业的工作经历;
若无相应的专业学历,则应具有3年(含)以上相应专业的工作经历;
具有相应专业至少3次12天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经历;
作为负责人参加过相应专业的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书。
(3)三级专业的审核员不作特殊专业要求。
2.2.5申请注册程式
申请人向环注委秘书处提出注册申请并交纳申请费,按规定提交有关申请文件。申请人应按规定填写有关注册申请表格,提交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证书,教育资格证书以及聘用机构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环境管理体系审核记录等证明文件。主任审核员申请人还应提交至少两篇公开发表过的专业论文。申请人均应签署一份个人声明,声明其已经遵守并将继续遵守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行为准则。
秘书处负责对申请文件进行评价,组织对申请人进行相应的考核;经评价、考核合格者,由秘书处发布注册通知;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来人或来信的方式到秘书处办理注册手续并交纳注册费,领取注册证书。
2.2.6对获准注册审核员的监督管理
申请人经评审合作后由环注委颁发注册证书及公布注册人员名录,证书有效期为3年。环注委对获准注册的审核员和主任审核员实行年度注册和复查换证制度以促使其保持工作能力。
环境管理体系评审报告
塑料制品业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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