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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天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作者:—  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5月07日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发出安全生产最强音,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4〕7号)的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天津市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快实现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安排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贯活动
  1."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全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讲堂。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全方位、多角度、高层次讲解安全生产相关理论和政策,提升安监系统业务素养和工作水平。
  2.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向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发放。制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传展板,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1.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部署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2014年天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部署会,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部署,并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对各项活动进行集中的宣传报道,全面启动2014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2.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现场咨询活动。6月16日各区县要在辖区内设立安全生产咨询日咨询会场,通过宣传图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问题等多种手段,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与服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宣传咨询站。突出应急自救互救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职业健康知识的宣传,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在全市掀起"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热潮。
  3.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宣传活动。利用我局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发布安全生产月主题、安全生产常识、应急自救知识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4.安全月期间,各区县要利用辖区内有线电视及LED大屏幕播放安全知识音像节目,在辖区内展出安全宣传展板,向广大市民和职工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今年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主题活动
  1.以市安委办名义面向全市组织开展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征文活动,通过让广大职工、安全生产工作者讲述发生在自己身边或亲身经历的真实故事,多层次、多侧面地阐述安全生产事故危害性,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2.以市安委办名义组织开展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摄影大赛,在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中征集参赛作品,力求达到群众性和专业性相结合,获奖作品将在我市安全生产网站和《天津安全生产》上刊发,以进一步扩大安全宣传效果。
  3.由市安全监管局、市总工会联合开展"安全生产普法知识竞赛答题"活动,采用笔答形式,内容涵盖从业人员应知、应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等,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以上各项活动结束后,市安委会办公室将于11月中旬对获奖个人和安全月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四)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1.组织播放和收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市安全监管局制作的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和"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防硫化氢中毒专题片等宣教片,开展事故反思大讨论,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2.督促各区县组织辖区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工业园区等集中播放安全生产宣教片,并组织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重点集团公司对典型案例和身边的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增强企业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五)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1.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的应急预案演练,组织交通、消防、交管等相关部门,开展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
  2.在应急演练周期间督促推动全市各区县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市应急救援中心相关人员观摩指导。
  3.修订我市两个安全生产专项预案,进一步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督促各区县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各区县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所辖所属重点企业,完善预案体系,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安全生产宣传咨询进基层活动
  1.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作宣传横幅、标语、展牌、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做好宣传品的推广工作。
  2.开展安全宣传走进百姓生活活动,在全市移动营业厅的数字电视屏幕,向市民全天滚动播放安全常识,在全市公交车、地铁站等视频媒体全天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警示语。
  3.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宣传活动,在天津交通广播电台全天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温馨提示,在《天津安全生产》杂志刊登专版。
  4.组织《安报》和市级主流新闻媒体记者,对我市和重点区县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集中报道,深入发掘报道各地、各单位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模范事迹,促进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七)行业性活动
  1.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教育行政部门等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以及创建"平安社区"、"平安校园"等活动。
  2.各级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水利、质监等部门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工作特点,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各级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媒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八)区域性活动
  1.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既要按照全国、全市组委会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警示教育周、安全文化周、应急演练周等活动,也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活动,如隐患排查周、安全培训周、标准化推进周、安全社区推进周、中小企业宣传促进周等。
  2.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日常安全宣教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安全社区建设、职业病防治等工作,强化区域安全保障能力。
  3.各区县要重点面向基层单位开展宣讲报告、展览、研讨交流、歌咏比赛、文艺演出、影视放映、送安全科技成果到基层等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宣传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各级领导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亲自挂帅,细致谋划,精心部署,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效开展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年"重要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切实抓紧抓好,明确"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职责,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企业宣教主体作用,推动活动重心向基层和企业下移。市组委会将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考核力度,适时进行督导。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总结创新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用安全生产月带动全年的宣教工作。各区县、各部门要在总结前几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自主创新安全宣教形式,丰富内容,力求活动丰富多彩,群众广泛参与。要充分发动各类主流媒体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营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贯、宣传咨询日、警示教育、应急预案演练等活动宣传声势,面向广大职工群众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安全文化等方面宣传,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四)加强调度,沟通信息。各区县要加强对辖区内"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并将相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时报送至市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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