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种巷道的维修、修复工作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措施,并报矿井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2.煤矿井下各类巷道高度不得低于《煤矿安全规程》第21 、22 条规定,支护应完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进行维修。
3.修复旧巷道时,必须首先进行瓦斯检查和通风,各类气体的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操作。
4.在有车辆运输的巷道中进行巷修工作时,要设置警示标志,注意来往车辆。
……
凿岩爆破工操作规程
综采二队自动化割煤工艺安全技术操作…
筑坝安全操作规程
巡坝安全操作规程
尾矿坝工安全操作规程(湿排)
司磅工操作规程
爆炸物品安全员操作规程
爆炸物品保管员操作规程
搅拌机操作规程
铲车司机操作规程
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皮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井下探放水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钻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信号工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