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5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安全生产信息调度统计工作,更加有效地发挥信息调度统计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中的信息支持和调度指挥功能,更加全面细致地考察各省辖市信息调度统计工作成效,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局有关信息调度统计工作相关规定,特制订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信息调度统计工作考核细则》。
一、组织管理和考核方法
1、考核对象及内容
考核对象:各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考核内容:各省辖市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统计、安全生产信息和安全生产调度工作。
2、考核方法
采取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月度考核按考核标准和评分办法确定考核结果;年度考核按逐月分数累加再加所获奖励分数为年度考核结果。年度考核既进行单项排名,也进行综合排名。单项排名以得分高低排序,综合排名以六项考核内容得分总和排序。
3、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
根据考核内容制定考核标准。行政执法统计、伤亡事故统计、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统计和调度工作采取百分制,依据考核标准逐项评分。达不到标准的考核内容,从基础分中扣除相应分数(基础分扣完为止,不累计其它项),剩余分数为该项内容考核得分,各项内容考核得分之和为当月考核得分。安全生产信息考核依据考核标准记分。
4、组织机构及结果公布
考核由省局信息调度中心组织。考核结果和存在问题由省局信息调度中心定期公布。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考核标准
1、报表报送的及时性(20分)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表的上报时间为每月3日前。3日及其以前上报得满分20分,4日报扣10分,5日以后报此项不得分。双休日和节假日不顺延。特殊情况经省局同意可不扣分。
2、报表信息的完整性(20分)
省辖市局所辖县(市、区)上报要完整,缺一个县(市、区)扣3分; 10个基础表(基础表A1至A9-1、A9-1续)缺一个表扣5分。
3、报表信息的准确性(40分)
报送的基础报表各项数据应准确,每错一处或应填末填扣5分。各省辖市局向省局上报的报表是从所辖县(市、区)及市局机关的报表汇总而成,如果是由省辖市局直接填报,则扣10分。向省局报送的报表出现重大错误,给全省统计汇总造成困难或产生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0分。
4、 行政执法月报完成情况(10分)
各省辖市局每月要完成本市《行政执法统计月报》的编制工作,应向省局信息调度中心报送本市6月份和12月份的《行政执法统计月报》,报送时间分别在本年度7月15日和下年度1月15日前。未按时报送的迟一天扣5分,未报送的1次扣10分。省局将不定期组织抽查,发现没有按月完成《行政执法统计月报》的每次扣10分。对优秀的报表给予10~20分的奖励。
5、对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的重视性(10分)
领导重视,为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配备专用电脑等办公机具,对省局或有关部门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且整改有成效的得分,反之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