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和文明施工,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职责,提高我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减少和杜绝重大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生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落实二个责任管理、监督职责的到位,特制定我县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规定凡我县规划区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攸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以下简称县质安站)签订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作为指导安全管理与检查执法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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