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止杭州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燃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杭州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杭州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坚持政府统一指挥、有关各方协调一致的原则,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确保燃气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对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凡属杭州市区范围内发生的燃气生产、运行、经营、运输过程中的突发性事故,均适用本预案。
学校食堂燃气使用应急处置预案
学校突发传染病应急预案
小学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防范处置预案
小学校车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小学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小学防火灭火应急预案
小学高空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校园内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防汛防洪安全应急预案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范本)
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防汛演练方案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集团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