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技是安全文化的精华
安全科技又可叫作科学安全文化,它影响着安全文化的品质和功能。安全科技在本质上处于文化的深层结构中,但在一般情况下,在安全文化的各个层次中都能见到它。安全科研活动是安全行为文化的重要内容;安全科研成果是安全文化的精华,是对安全精神文化的继承和发扬、创新和发展,同时也使安全文化的空间层次更加丰满,使实现安全的手段更加可靠。
在器物层次上,各种用于安全目的先进工具和设施都是物化了的安全科技成果。安全物态文化是安全文化的表层部分,是人们受安全观念文化的影响所进行的,有利于自己的身心安全与健康的行为活动的产物,它能折射出安全观念文化的形态。因此,从安全物态文化中往往能看见组织或单位领导对安全的认识程度和行为态度,反映出企业安全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是否科学,体现出整体的安全行为文化的成效是否显著。生产生活过程中的安全物态文化表现在:一是人的操作技术和生活方式与生产工艺和作业环境的本质安全性;二是生产生活中所使用的技术和工具等人造物及与自然相适应有关的安全装置、仪器仪表、工具等物态本身的安全可靠性。
在行为层次上,各种操作动作更有益于人的健康,各种设计、施工和验收行为等都更符合自然法则、更加人性化。在我们这个现代文明还有盲区,不讲科学的迷信活动仍有市场的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程度不高,农业仍很落后的情况下,需要倡导的安全行为文化是:进行科学的安全思维;强化高质量的安全学习;执行严格的安全规范;进行科学的领导和指挥;掌握必需的应急自救技能;尊重因安全的需要而出现的各种活动,抓住机会因势利导,开展科学的安全防灾引导;进行合理的安全操作等。
在制度层次上,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的制定更科学,科技含量更高。科学的安全制度文化与安全行为文化一样,在安全文化的空间结构中,同处中层位置,但它在时间上滞后于行为文化,因为它产生于人们的行为活动,是人们行为活动中有利于安全的成分被总结提炼的产物,它的作用是对人们的安全行为进行规范。安全制度文化是社会化大生产不可缺少的软件。它对社会组织和各类人员的行为具有规范、约束和影响的作用,所以有学者又把它叫做管理文化。安全制度文化的建设内容包括如下内容:一、建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制意识、端正法制态度,二、科学地制定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三、严格的执法程序和自觉的执法行为等;同时,安全制度文化还包括行政手段的改善和合理化,经济手段的建立与强化等。
在精神层次上,安全观、安全哲学、和谐社会的构想和科学发展观等成为主导思想。科学的安全观念文化是指决策者和大众共同接受的符合客观规律的安全意识、安全理念、安全价值标准。安全观念文化是安全文化的核心和灵魂,是形成和发展安全物态文化,促进并提高安全行为文化和安全制度文化的内因。联系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大背景——计划经济的惯性与市场经济的不完善,全面小康的发展目标与重生产轻安全的现实,加入WTO的承诺与面对问题的投鼠忌器——我们需要建立的安全文化观念是: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最大的内需,安全生产就是经济增长点,讲安全就是有人性的观点等;以及未雨绸缪的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科学防范意识等。总之,要尊重国情,开展利于每个人的发展的积极的安全科研,并促进安全科研成果的应用;同时更多地借鉴世界各地的最佳安全科研成果,以造福广大劳动者。
安全投入是安全观念的行为表达
安全投入是某种安全观念的行为表达,或者说是受某种安全观念所支配的行为选择。这一选择是对人的身心健康和安全需要的积极肯定和有益促进;安全投入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安全文化在物质层次和制度层次的状况。因此,为了使安全投入有保障,除了创造物质条件外,还要建立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并将其约定为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
安全投入是一种以公益为主的高层次的安全行为,是现代文明和安全制度文化的基本内容,是建设安全物质文化的保障,也是开展安全科研,应用安全科研成果的保障,而这一切都必须建立在正确的安全观念文化的基础之上,才有可能变为现实。
在我国,正确的安全观念被宪法表述为“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这样的表述不仅表明我国在安全方面的意识形态,同时也确定了我国在安全方面的社会制度。因此,我国有着安全投入最好的社会条件,它可以克服经济条件的局限,尽最大的努力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健康。例如1963年,我国经济尚处困难时期,中央政府就投资4600万元,集中解决矽尘危害严重的有色金属矿山、煤矿、化学矿山、玻璃制造、石粉加工、耐火材料、陶瓷等232个企业的防尘问题。经过几年的努力,当时全国有9400多个企业的5万多个矽尘作业点采取了综合防尘措施。煤炭部所属煤矿的2087个全岩、半煤岩掘进工作面采取湿式凿岩的,由1962年的16%增加到1965年的94.2%。冶金部所属金属矿山在推行湿式凿岩的基础上,还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在67个有色金属矿中,到1965年已有66.2%的矽尘作业点矽尘浓度降到2毫克/立方米。
当前,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按照宪法规定,“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对不重视安全投入的人是一个警告,因为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的每个参与者都应依法经营,如果市场参与者中有因安全投入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而参与竞争的,这种情形不单是违反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还违反了宪法,是一种应该禁止的“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鉴于我国目前仍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经济制度,可以考虑建立多元化的安全投入机制,即国家、企业、社会,甚至个人有机结合的投入机制;但企业是安全投入的主体。中央和地方政府要支持困难企业的安全设备和技术改造,困难企业要有治理事故隐患的措施计划,并严格执行。社会团体和个人公益性投入也是重要的方式,同时要重视发展社会保障和商业保险事业,使安全投入的保障有多种方式和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