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问题伴随着人类社会始终。所谓安全文化,从中观层面看,即人类在安全实践活动中所创造的安全物质成果和安全精神成果的总合,应该包括安全理念、安全意识、安全制度、安全标准、安全物品、安全文艺作品、安全宣传、安全群体、安全行动、安全理性、安全社会系统、安全社会结构等等。安全文化作为当前研究和建设的重点领域,在国内外都有了它的生存基础和发展成就。
一、安全文化缘起及国外安全文化研究现状回顾
现代意义的安全文化最初是由安全科技界专家提出来的。1986年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由于人为原因发生爆炸,酿成核泄露的世界性大灾难,由此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的国际核安全咨询组(INSAG)提出核电站“安全文化”概念,此后安全文化研究在自然科技界和人文社会科学界都得到了大力发展,安全文化建设也在其它企业生产和政府报告中得到了重要体现。当时,专家们的意见就是指人们不能仅仅从自然科学技术角度来维护安全,人们的安全意识、安全行为和安全政策等在维护安全方面也是至关重要的,而且需要对科技理性的副作用进行思考。无独有偶,社会科学界差不多从另外一种角度提出了如何确保安全的问题,这就是社会学界对现代性进行反思的“风险社会理论”。风险问题的研究最早见于20世纪50年代西方学者对核能安全使用问题的思考,后来的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1986年出版的德文著作《风险社会》(RiskSociety)中,系统地提出了“风险社会理论”,并且对“风险”的内涵作了更深刻的阐述。[1]“风险社会”概念从一开始在外延上就比“安全文化”概念宽泛,不仅仅指安全生产领域,更广泛地指向社会公共领域的安全和风险,同时打破地域空间的界限而探索全球化进程中的不平等、异质性和不安全问题。
安全文化研究与建设主要起源于工业化国家,远远走在中国前列,归纳起来有几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安全文化研究首先在核工业领域重点推进。国际核安全咨询组(INSAG)1991年又提出了《安全文化》报告(INSAG-4),把安全文化概念得以定义并且得到世界多数行业专家教授的认同。1994年该机构又制定了评估安全文化的方法和指南(《ASCOT指南》,1996年修改),对安全文化的政府组织、运营组织、研究机构和设计部门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1998年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又发表了《在核能活动中发展安全文化:帮助进步的实际建议》,提出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要经历安全的技术与法律建设、安全目标与绩效、安全主体的责任与自我学习改进等三个阶段。亚洲地区核合作论坛(FNCA,前身为1990年成立的亚洲地区核合作国际大会/ICNCA)1997年第8次研讨会以来每年都举行一次研讨会(2000年会议在我国上海召开),对于推进亚太地区安全文化合作做出了重大贡献。[2]
第二,安全文化研究在其他工业领域的迅速推广。美国蒙特纳州1993年颁布了一部《蒙特纳州安全文化法》,以法律的形式强调雇主和雇员合作以创造和实现工作场所的安全理念。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1997年组织召开了“合作文化与运输安全”全国研讨会。澳大利亚矿山委员会1998-1999年开展了一次全国矿山安全文化大调查,并且得出了一些合乎实际的结论。[3]目前国外在矿山安全、建筑安全乃至反恐怖安全领域都有较大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