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火灾事故
一旦施工现场发生,项目经理为指挥,负责现场抢险灭火的全面指挥工作,立即召集消防队和相关人员投入抢险救灾,组织灭火抢险、人员疏散、伤病员抢险、物资保护等工作施工员任副指挥员,协助项目经理进行工作,并及时向公司安全劳资部报告(报警电话详见附表),同时向消防部门(电话119)报警,须抢救伤员报医疗单位(电话120)。若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施工员即行使指挥之职,并派人报告、报警;电工班长立即组织电工切断电源;保管员、材料员负责保管、疏散或处理易燃、易爆及化学品,抢救疏散其它物资,提供抢险工具、用具;警卫负责组织人员维护事发现场,警戒异常现象发生;木工班长及其它做班组长、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等执行现场指挥所派任务,发挥骨干作用。
技术员协助项目经理在重大紧急事故抢险救灾结束后,对发生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在24小时之内将《重大事故调查表》填好,上报公司安全劳资部。
B、爆炸事故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乙炔气瓶、氧气瓶或化学危险品爆炸事故,现场指挥立即组织现场人员对伤亡人员进行疏散、救护,同时对爆炸引发的火灾,立即组织扑灭,对爆炸造成的危险建筑,立即阻止人员靠近;副指挥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通知医疗单位(电话120),赶赴现场救护:对事发现场附近的物资或化学品,进行疏散、转移或隔离,以避免发生连续事故,保护财产不受损失。
警卫人员负责现场维护,电工立即切断爆炸现场电源;保管员、材料员组织物资疏散、抢救或隔离。其它领导小组成员,按指挥者命令进行相关工作:技术员协助项目经理(指挥)在事故抢救结束后,进行原因调查,并在24小时之内将《重大事故调查表》填好,上报公司安全劳资部。
C、中毒事故
施工工地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煤气中毒或化学品中毒事故,指挥立即到位,组织救护工作(指挥不在现场副指挥担负指挥职责),派员保护、控制事发现场及相关物资、器具等,以备检查化验,查找原因;副指挥立即向公司及相关部门报告,并报医疗单位(电话120)到现场抢救。抢救工作结束后,立即由技术员等人协助项目经理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必要时公司或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并在24小时之内将《重大事故调查表》填好,上报公司安全保卫部。
D、化学品、危险品泄漏事故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乙炔泄漏事故,材管人员或操作人员立即维护现场,禁止人员靠近,并禁止烟火,及时关闭阀门或堵塞泄漏孔洞,同时报告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发生柴油、汽油、煤油、稀料、油漆等物品泄漏、遗洒等情况,材管人员或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维护现场,严禁闲杂人员靠近,并严禁烟火,迅速将泄漏、遗洒物收集处理,采取措施,阻止继续泄漏或遗洒。
E、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按市、区统一部署执行,需参加抢险救助,按次方案中的组织机构组织实施。
7、紧急事故抢险救灾结束后,安全劳资要结合事发项目部 报告立即组织进行调查及开展相关工作,项目部相关人员要配合调查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