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2、 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设计图纸、工程相关图集规范及工程承包合同等。
3、 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和调查程序规定》。
4、 《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5、 本公司质量、安全生产规定。
本工程建筑结构形式为多层框架结构,合理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6度。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丙级。储存物品类别为丙类第1项,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合理使用年限15年。±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546.300,各层标注标高为完成面标高(建筑面标高),屋面标高为结构面标高。标高以m为单位,总平面尺寸以m为单位,其它尺寸以mm为单位。
三、建筑概况
1、墙体
(1)本工程内外墙均为240厚MU7.5实心灰砂砖,M5水泥砂浆砌筑,除注明外轴线均为居中砌筑。室内地坪下约60处做20厚1:2水泥砂浆内掺3%-5%防水剂的墙体防潮层(此标高处为钢筋混凝土构造或者砌石构造时不做),室内地坪变化处防潮层应重叠。并在高低差埋土一侧墙身做20厚1:2水泥砂浆防潮层,如埋土一侧为室外,还应涂刷1.5厚聚氨酯防水涂料。
2、内装修
(1)楼地面做法:采用水泥豆石楼面,做法见西南11J312-8-3106L 、溢酒槽做法见西南11J312-8-3107L
(2)墙面做法:内墙采用水泥砂浆涂刷乳胶漆,做法见西南11J515-7-N08 ;墙裙采用彩釉砖,做法见西南11J515-23-Q07; 踢脚采用水泥豆石踢脚板(150高),做法见西南11J312-68-4103B。
(3)顶棚做法:采用水泥砂浆涂刷乳胶漆顶棚,做法见西南11J515-31-P06
3、外墙面
外墙装修采用贴蓝灰色、白色面砖;屋面造型采用贴蓝灰色三曲瓦。
4、屋面工程
本工程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合理使用年限15年。
屋面工程采用板面涂刷1:0.4纯水泥浆一道结合层; 20厚1:2.5水泥砂浆找平层;3厚BAC双面自粘防水卷材二道防水层;25厚挤塑板保温层(四边搭接SL方式);聚酯无纺布一层隔离层;50厚C20细石混凝土(内掺5%防水剂),内配双向Φ4@200双向筋的刚性防水层。
四、结构概况
1、基础
本工程基础型式:桩基础
2、结构体系
结构体系:多层框架结构
(1)混凝土
18#、23#楼混凝土强度等级:
桩基础:桩身采用C30混凝土;
主体结构:圈梁、过梁及构造柱采用C35混凝土;框架梁、板、柱及楼梯采用C35混凝土。
(2)钢筋
HPB235钢筋(Ⅰ级钢筋,fy=210N/mm2),HRB400钢筋(Ⅲ级钢筋,fy=360N/mm2)。抗震等级为一、二级的框架,其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普通钢筋时,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应不小于1.25,且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大于1.3。钢筋混凝土结构所用钢筋、钢丝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及国家有关其它规范。
五、质量事故(危险)发展过程及分析
5.1 整体或部分模板垮塌,模板支撑偏移或倾覆及造成作业人员伤亡事故;
5.2 塔吊事故(如倾倒、断臂)造成的质量事故;
5.3 主体高差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5.4 高处脚手架发生部分或整体倒塌及搭拆作业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及人员伤亡事故。
5.5 压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违反安全规程发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事故(如起火)引发的质量事故。
5.6 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施工部位的严重损坏。
5.7 因材料不合格而产生的质量事故。
5.8 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等)造成的质量事故及人员伤亡等。
六、质量事故原则及要求
6.1 范围划定
模板、塔吊脚手架形成的事故,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主体高差边坡及自然灾害引起的质量事故等危害半径以外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对其他质量事故按部位为应急区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