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固体废物处理方案
1.1 固体废物简介
1.1.1简介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不能排入水体的液态废物和不能排入大气的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由于具有较大的危害性,一般也归入固体废物管理体系。
固体废物种类繁多,按其污染特性可分为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按废物来源又可分为城市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和农业固体废物。
城市固体废物是指居民生活、商业活动、市政建设与维护、机关办公等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一般分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商业固体废物和粪便。
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冶金工业固体废物、能源工业固体废物、石油化学工业固体废物、矿业固体废物、轻工业固体废物及其他工业固体废物。
农业固体废物是指农业生产、畜禽饲养、农副产品加工所产生的废物,如农作物秸秆、农用薄膜及畜禽排泄物等。
1.1.2 固体废物主要特性
从固体废弃物与环境、资源、社会的关系分析,固体废弃物具有污染性、资源性和社会性。
(1)污染性
固体废弃物的污染性表现为固体废弃物自身的污染性和固体废弃物处理的二次污染性。固体废弃物可能含有毒性、燃烧性、爆炸性、放射性、腐蚀性、反应性、传染性与致病性的有害废弃物或污染物、甚至含有污染物富集的生物,有些物质难降解或难处理、固体废弃物排放数量与质量具有不确定性与隐蔽性,固体废弃物处理过程生成二次污染物,这些因素导致固体废弃物在其产生、排放和处理过程中对视角和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甚至对身心健康造成危害,这说明固体废弃物具有污染性。
(2)资源性
固体废弃物的资源性表现为固体废弃物是资源开发利用的产物和固体废弃物自身具有一定的资源价值。固体废弃物只是一定条件下才成为固体废弃物,当条件改变后,固体废弃物有可能重新具有使用价值,成为生产的原材料、燃料或消费物品,因而具有一定的资源价值及经济价值。
需要指出的是,固体废弃物的经济价值不一定大于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成本,总体而言,固体废弃物是一类低品质、低经济价值资源。
(3)社会性
固体废弃物的社会性表现为固体废弃物产生、排放与处理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一是社会每个成员都产生与排放固体废弃物,二是固体废弃物产生意味着社会资源的消耗,对社会产生影响,三是固体废弃物的排放、处理处置及固体废弃物的污染性影响他人的利益,即具有外部性(外部性是指活动主体的活动影响他人的利益。当损害他人利益时成为负外部性,当增大他人利益时称为正外部性。固体废弃物排放与其污染性具有负外部性,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具有正外部性),产生社会影响,这说明,无论是产生、排放还是处理,固体废弃物事务都影响每个社会成员的利益。固体废弃物排放前属于私有品,排放后成为公共资源。
(4) 兼有废物和资源的双重性,固体废物一般具有某些工业原材料所具有的物理化学特性,较废水、废气易收集、运输、加工处理,可回收利用。固体废物是在错误时间放在错误地点的资源,具有鲜明的时间和空间特征。
(5) 富集多种污染成分的终态,污染环境的源头 废物往往是许多污染成分的终级状态。一些有害气体或飘尘,通过治理,最终富集成为固体废物;废水中的一些有害溶质和悬浮物,通过治理,最终被分离出来成为污泥或残渣;一些含重金属的可燃固体废物,通过焚烧处理,有害金属浓集于灰烬中。这些“终态”物质中的有害成分,在长期的自然因素作用下,又会转入大气、水体和土壤,成为大气、水体和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头”。
(6) 所含有害物呆滞性大、扩散性大固态的危险废物具有呆滞性和不可稀释性,一般情况下进入水、气和土壤环境的释放速率很慢。土壤对污染物有吸附作用,导致污染物的迁移速度比土壤水慢的多,大约为土壤水运移速度的1/(1~500)。
(7) 危害具有潜在性、长期性和灾难性 由于污染物在土壤中的迁移是一个比较缓慢的过程,其危害可能在数年以至数十年后才能发现,但是当发现造成污染时已造成难以挽救的灾难性成果。从某种意义上讲,固体废物特别是危害废物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可能要比水、气造成的危害严重得多。
1.1.3 固体废弃物对生态环境的危害
(1)污染水体
固体废物未经无害化处理随意堆放,将随天然降水或地表径流入河流、湖泊,长期淤积,使水面缩小,其有害成份的危害将是更大的。固体废物的有害成分,如汞(来自红塑料、霓虹灯管、电池、朱红印泥等)、镉(来自印刷、墨水、纤维、搪瓷、玻璃、镉颜料、涂料、着色陶瓷等)、铅(来自黄色聚乙烯、铅制自来水管、防锈涂料等)等微量有害元素,如处理不当,能随溶沥水进入土壤,从而污染地下水,同时也可能随雨水渗入水网,流入水井、河流以至附近海域,被植物摄入,再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影响人体健康。我国个别城市的垃圾填埋场周围发现,地下水的浓度、色度、总细菌数、重金属含量等污染指标严重超标。
(2)污染大气
固体废弃物中的干物质或轻质随风飘扬,会对大气造成污染。焚烧法是处理固体废弃物目前较为流行的方式,但是焚烧将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和粉尘,一些有机固体废弃物长期堆放,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下会被微生物分解,同时释放出有害气体。
(3)污染土壤
未经处理的有害固体废物,经过风化、雨淋、地表径流等作用,其有毒液体将渗入土壤,进而杀死土壤中的微生物,破坏了土壤中的生态平衡,污染严重的地方甚至寸草不生。
(4)侵占土地
据估算, 每堆积15×104t垃圾, 约需占地104m2。而固体废弃物不断增加的产生量相当迅速,许多城市利用大片地城郊边缘的农田来堆放它们。
(5)造成二次大气污染
垃圾露天堆放, 经过风的飞扬以及生活垃圾腐化产生恶臭, 给空气中增加许多新的污染成分,给大气监测与治理带来更大难度。
(6)有碍市容观瞻
垃圾不仅污染环境, 威胁居民健康, 而且影响城市风貌, 有损投资环境,加重了环境的承载量。
因此,规范固体废物的处置方案以及完善其应急预案是十分必要的。
本方案主要针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进行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的一般固体废物。一般固废相对于危险废物,其危害性较小,但是,弱不有效治理,依然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区域环境造成影响。
1.2 处理对象及服务范围
本方案主要针对*****市内的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服务范围为*******。
1.3 处理方案
1 3.1 城市固体废弃物的一般处理方法及其优缺点
当前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收集方式:
目前世界各国处理城市垃圾粪便所采用的方法有填埋、焚化、堆肥、以及制取沼气等。
(1)垃圾填埋
垃圾填埋分为一般填埋和卫生填埋两种。前者破坏环境, 污染空气与水源, 多已限制使用;现行的填埋方法以后者为主。
优缺点:卫生填埋相对焚烧处理,投资和运行费用较低,但填埋场渗滤液防渗透、收集处理系统负荷和技术难度大,投资高,填埋操作复杂,管理困难,填埋场的甲烷、硫化氢等废气也必须处理好,以确保防爆和环保要求。
(2)高温堆肥
依靠自然界广泛分布的细菌、放线菌、真菌等微生物, 人为地促进可供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向稳定的腐殖质进行转化的微生物学过程。堆肥法按堆肥微生物需氧程度可分为好气堆肥和厌气堆肥两种,目前多采用前者, 其中按工艺复杂程度又具体分为间歇堆积法和连续堆制法堆肥配料方式有三种:纯垃圾堆肥、垃圾—粪便混合(7:3)堆肥、垃圾—污泥混合(7:3)堆肥。
优缺点:高温堆肥对于促进农作物茎秆、人畜粪尿、杂草、垃圾污泥等堆积物的腐熟,以及杀灭其中的病菌、虫卵和杂草种子等,具有一定的作用。虽然处理成本低,但占地面积大,有机物分解慢,周期长,对过程难以控制,容易产生污染。
(3)沼气制取
利用严格密封的沼气池, 将有机垃圾、植物秸杆、人畜粪便、污泥等在厌氧环境下发酵制取将有机物垃圾中的碳化物、蛋白质、脂肪等在一定温度、湿度、酸碱度的厌氧环境中经过多种微生物的(发酵)作用, 生成可燃气体(主要成分为甲烷)。
优缺点: 工艺简单, 副产品(肥料)质优价廉(原料肥效提高, 并可杀灭寄生虫卵), 改善环境卫生,但收效与持续性差。
(4)焚烧和热解技术
焚烧法是固体废物高温分解和深度氧化的综合处理过程。由于固体废弃物中可燃物的比例逐渐增加,采用焚烧方法处理固体的废弃物,大量有害的废料分解而变成无害的物质,利用其热能已成为必须的发展趋势。
优缺点:占地少,处理量大,但焚烧过程中向大气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增加城市灰尘含量。
热解是将有机物在无氧或缺氧条件下高温(500℃-1000℃)加热,使之分解为气、液、固三类产物,与焚烧法相比,热解法则是更有前途的处理方法,它最显著的优点是基建投资少。
1.3.2 固体废弃物的回收与处理方案
1.3.2.1家庭生活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利用
生活垃圾处理繁琐且利用率低,主要是分类不到位,固体废弃物的分类回收是一道很关键的步骤,它不仅可以降低垃圾分拣的难度,而且能最大化地减少资源的浪费,和以往的处理相比,先增加一道分类工序,将其分为:(1)可燃类:剩菜剩饭和一些可燃的生活垃圾,但不包括塑料,橡胶制片;(2)资源类:报纸、书籍、塑料饮料瓶、玻璃饮料瓶;(3)不可燃类:废旧小家电(电水壶,收录音机)衣物、玩具、陶瓷制品、铁质容器;(4) 粗大类:大型家具、电器(电视机、空调)、自行车。经分类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然后进行卫生填埋或其他处置方案。
1.3.2.2工矿业固体废物的处理与利用
对于工矿业填充开采后的矿坑, 平整后覆以一定厚度的好土, 并在其上种植植物, 使土地得到重新利用。
高炉渣和煤灰渣的利用:高炉渣可水淬生成颗粒状玻璃体,或形成浮石状物质,或热铸成块,作为水泥工业的原料;煤灰渣是电厂的主要废弃物, 可用来作墙体材料或生产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也可用粉煤灰来筑路等。
1.3.2.3固体废物的收集
固体废物由市区内各企事业单位集中收集,由专用车运往市政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处理,在固体废弃物输送中,一是运输车辆选择应满足以下几点:①车身易于清洗;②密封性好;③运输车辆台数和固体废物运输量相适应。二是运输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充分考虑清运时间,收集方式;②运输时要对固体废物加以密封,不能洒落。三是弱固体废物已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或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进行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危险废物处置方案进行处置,不得与一般固体废物一并处置。
第二章 固体废物应急预案
2.1 目的
为了避免固体废物在生产、储存过程中发生二次污染,维护周边环境的良好状态。保障我公司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从生产源头到固废处理末端紧急情况时的应对措施。
2.2应急预案文本管理及修订
(1)应急预案文本发放范围。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综合办公室、企管人力部、财务资产部、生产工程部、市场贸易部、车间各1份。
(2)应急预案在以下情况下应及时修订,不断充实、完善和提高。
适用的法律法规变化;应急预案在紧急状态下暴露不足和缺陷,甚至完全失效;应急协调人改变;应急装备改变;应急技术和能力发生变化;各个生产班组、生产岗位发生变化。
2.3 适应范围
适应于各企业、运输方、处理方及外来人员。
2.4 职责
(1)对企业内意外情况, 发现意外的第一线人员应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反映情况或直接反映给环保部门,由环保部门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2)对企业外发生的意外情况,由造成意外的相关部门或在环保部门配合下采取应急措施。
(3)对于意外情况,相关部门或环保部门都要向管理者代表及环保主管副总汇报。
(4) 对于意外情况较为严重时,管理者代表应为紧急处理的总协调人,由环保主管副总上报环境主管部门。
(5)环保部门应将本预案告知承运单位或个人。
(6) 对一般意外情况由环保部门协调处理;严重情况必要时应急组织负责处理。
2.5应变组织
成立环境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组,应急组下成立专业应急队。
组长:生产部经理
付组长:安全科、环保部门负责人,当日值班主管
组员:厂区内各部门负责人及环保、安全科技术人员
专业应急队:厂区内各部门环保员、安全员。 2.6 应急工作程序
2.6.1紧急情况
(1)企业内固废不按规定地点贮存
(2) 固废在外乱投放
(3)运输过程抛洒、泄漏
(4)接收固体废弃物的单位,不按规定处置污染环境的
2.6.2针对上述紧急情况的应急措施
(1)厂内固废不按规定地点贮存
①这些意外由于代表潜在的污染事项,任何固体废弃物乱堆乱放,有可能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发现意外的第一线人员应及时报知环保部门。
②对乱堆乱放相关部门要及时清理、打扫干净,运到指定的场所。
③事后由环保部门写出调查报告,上报管理者代表及技术部经理,并提出纠正预防措施。
(2)固废在厂外乱投放
①这些意外由于代表潜在的污染事项,任何固体废弃物乱堆乱放,有可能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须报知环保部门。
②对乱投放放相关部门要及时清理、打扫干净,运到指定的场所。
③环保部门写出调查报告,上报管理者代表及技术部经理,并提出纠正预防措施。
④对可能造成污染的,由管理者代表向周围居民发出告知书,由主管环保副总上报环境主管部门。
⑤对已经造成污染事故的,由环保部门对举报反映情况进行笔录,包括举报人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反映的情况,并上报主管副总。对正在发生的污染首先要安排相关部门清理回收污染物,再查明原因进行整改。
⑥环保部门调查事故的情况,调查完成三日内完成调查报告,包括污染情况描述、与本公司的关联度、处理建议等。调查报告先上报管理者代表及环保主管副总,审查后上报公司总经理。
⑦重大污染由环保主管副总及时上报环保局。
⑧在上级环保部门及环保主管副总的指导下,对事故原因进行整改,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⑨对事故因素能消除的应该消除,由环保部门协调固废处理单位联合处理。
⑩ 对污染事故需要作出赔偿的,由环保部门同相关方协商处理。处理协议经主管环保副总审查后上报总经理。
(3)运输过程抛洒、泄漏
①运输人员发现情况后应及时处理控制抛洒、泄漏,并对抛洒、泄漏的废物进行清理回收。情况严重时通知事业部及环保部门并及进赶赴现场,采取针对性措施。
②环保部门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同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汇报。
③管理者代表对事故原因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4)接收固体废弃物的单位,不按规定处置污染环境的
①同接收固体废弃物单位签有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应接收单位要求需要配合的,由环保部门配合处理。
② 无协议的,由环保部门会同接收单位共同处理。首先要求接收单位清理回收污染物,把污染降到最低限度。
③事后由环保部门、接收单位同受污染的相关方协商处理。环保部门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上报主管环保副总,再上报总经理。由环保部门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④对严重污染事故由主管环保领导及时上报环保局。
2.7法律、法规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污染防治法》第15条: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第16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第21条:第二十一条 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