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组织机构和职责
3.1 组织体系及分工
1)矿山救护队:与和本矿签订救护协议的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成立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部,由本矿的生产副总经理担任总指挥,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协调各救护队的战斗行动。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
2)安全部: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以及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对未持有经指定的副总经理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制止其入井。
3)通风部:按照总指挥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状况和主要通风机的工作范围,并保证其正常运转,并根据总指挥命令完成必要的工作。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监控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4)生产部:按照总指挥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总指挥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按计划要求发生灾害后立即召集的各业务部门领导到矿值班室待命,基层队组队长在各队值班室待命,随时接受救灾指挥部命令.
5)机电部:负责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掌握矿井内的停、送电工作以满足救灾需要。
6)调度室:接到事故通知后,根据指挥部安排增设专用电话及相关的工作。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生产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救灾指挥部的命令;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的工作。根据入井人员的记录,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及姓名。并应设置专门的抢险登记本,包括专门的台帐,记录事故处理进展及各种指令,并协调救灾设备、材料的领取、运输。
7)后勤部:与就近或签订协议的医疗单位合作,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并对遇险人员进行妥善安置。根据总指挥命令,负责地面的接送任务 ,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能及时运到事故地点,负责救灾人员的食宿及其它生活事宜,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地面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 围观,以满足救灾需要。
8)相关队组: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救灾指挥部(矿井调度室),并随时接受指挥部、总经理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3.2 指挥机构、职责及分工
3.2.1指挥机构
总 指 挥: 黄培军
副总指挥: 郭鹏赟 李铁良 秦国庆 付庆明 毕海鹏
成 员: 冯建进 牛晓东 王全栓 闫太平 闫爱生
荣献亮 康映章 康利正 王志明
指挥部办公室:调度室
办公室主任:冯建进
指挥部电话:0355--5948147 0354—4867095
附:各成员通信联系信息:
3.2.2 指挥机构职责
1)总指挥:是处理顶板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山救护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副总指挥:是总指挥处理顶板事故的第一助手,在总指挥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3)成员:按指挥部命令组织营救遇险人员、处理顶板事故,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人员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
4 预防和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措施
1)总结顶板管理工作,对顶板管理工作必须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每年召开一次顶板管理会战会,及时总结顶板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事故分析,提高顶板管理工作水平,表彰、奖励顶板管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2)每年必须安排一定的顶板管理项目和资金,用于管理顶板。
3)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认真检查顶板管理工作及措施的执行情况,严格把住安全关,不安全不生产,对监察工作失职者要追查责任。
4)没有操作规程或不完善的,负责尽快制定或修订。采掘工作面各工种都必须掌握本工种操作规程,并要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要在加强各职能部门业务保安的同时,加强顶板管理工作的专项管理。
5)矿生产部是顶板管理的主要机构,必须设有稳定的顶板管理小组。加强采掘工作面的地质探测工作,摸清构造变化,防止地质构造变化引起顶板事故。
6)各工种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凡因工作失职造成顶板事故者要严肃处理。
7)每月要对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进行一次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每个工作面必须有符合本工作面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作业和沿用、套用老规程。如遇情况变化时,要及时写出补充措施,并要履行审批手续,方可贯彻执行。
8)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落实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及敲帮问顶制度。定期分析支护质量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的具体措施。衡量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优劣,支架能否做到对顶板和围岩进行有效的支护。前探梁临时支护要保证有效的使用。矿质量检查验收员必须与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实行经济挂钩。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要逐步达到规范化、标准化。
9)建立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统计分析表和顶板事故(包括非伤亡事故)档案,严格实行日常的事故分析制度。建立采煤工作面精细化管理动态图,建立逐日生产记录(例如:地质变化状况、初次放顶和周期来压、悬挂情况、顶板变化情况、支护变化情况、支护方式、支护密度的变化情况等)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
10)成立矿压观测站,矿要成立观测组,要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及观测工,建立健全观测组织和队伍,安排矿压观测资金,配备相应仪器仪表。
11)通过矿压观测,结合本矿矿区实际情况,对顶板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顶板管理措施,根据需要对矿压明显的二级以上顶板进行来压顶测预报,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要加强对上下安全出口部位的观测及冒顶(片帮)事故的分析和防治工作。要逐步做到作业规程中无矿压观测数据不予审批。
4.2 预警
1)预警条件: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确定事故的等级。
2)预警方式和信息发布程序:根据事故登记,发生A、B类事故向矿调度和指挥部汇报。
5 信息报告程序
1)报警系统:井下有线或无线通信系统
2)24小时值班电话:0355—5948147 0354—4867095
3)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救援方式
井下发生顶板事故后,井下受威胁人员或邻近人员应首先用电话把顶板事故发生的具体地点、顶板事故程度(冒顶面积大小、是否阻断通风断面、是否有退路)和周围情况直接报告调度室,调度室接到顶板事故电话汇报后,要记清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现场大致情况及汇报人姓名,随即将事故的情况通知报告值班经理、安全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并通知和本矿签订救护协议的矿山救护队和医疗单位,随后通知有关领导、各单位人员到调度会议室待命,成立救灾指挥部。
4)事故汇报程序框图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能力,将事故分为A、B两等级,相应的事故响应等级分别为Ⅰ、Ⅱ级。
6.2 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出现A、B类问题必须先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的指示,按照“就近、救急、高效”的原则,立即通知有关单位、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被征调的单位、救援队伍应当服从指挥调遣,并积极组织参加抢险救援,不得拖延、推诿。
6.3 处置措施
确认发生事故后,由调度室迅速通知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的单位和成员,组成指挥部和做好救援准备工作。由指挥部确定事故类型后,应急救援体系内所有成员按预定方案或指挥部命令展开救援工作。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救援物资由后勤部和生产部具体负责。
各成员通信联系信息:
单 位 | 姓 名 | 办公室电话 | 手机号码 | 住宅电话 |
生产副总经理 | 黄培军 黄培军 军 黄培军 | 5948410 | 18935413098 | |
安全副总经理 | 郭鹏赟 | 5948361 | 18935413106 | |
总工程师 机电机电 | 李铁良 | 5948089 | 18935413103 | |
机电副总经理 | 秦国庆 | 5944597 | 18935413088 | |
经营副总经理 | 付庆明 | 13934291858 | ||
通风区长 | 毕海鹏 | 5948357 | 18935413358 | |
调度室主任 | 冯建进 | 5948147 | 18935413097 | |
生产部部长 | 康利正 | 5948430 | 18935413087 | |
通风部部长 | 王全栓 | 5945645 | 18935413054 | |
安全部部长 | 闫太平 | 5944609 | 18935413096 | |
机电部部长 | 闫爱生 | 5948420 | 18935413152 | |
总工办 | 荣献亮 | 5945419 | 18935413189 | |
地测部部长 | 王志明 | 5944699 | 18935413156 | |
后勤部部长 | 康映章 | 5948104 | 18935413168 | |
企管部 | 牛晓东 | 5948401 | 18935413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