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伤情、伤员分类和设立救护区标志
救护中为减少抢救的盲目性,节省时间,较准确地按伤情分别进行有组织的救护,快速进入“绿色生命安全通道”,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有限医护人员的作用,把救护力量投入到最需要救护的伤员身上。
1.伤员分类的等级和处理原则
伤员量大时,必须进行伤情分类,可参考以下方法进行,在救援预案中明确。伤员分四类验伤,I类伤员尽快转送医院及时进行抢救,可明显降低死亡率。伤情分类见表1一1。
表1—1伤情分类
类别 | 程度 | 标志 | 伤情 |
I | 危重伤 | 红色 | 严重头部伤、大出血、昏迷、各类休克、严重挤压伤、内脏伤、 张力性气胸、颌面部伤、颈部伤、呼吸道烧伤、大面积烧伤(30% 以上) |
Ⅱ | 中重伤 | 黄色 | 胸部伤、开放性骨折、小面积烧伤(30%以下)、长骨闭合性骨折 |
Ⅲ | 轻伤 | 绿色 | 无昏迷、休克的头颅损伤和软组织伤 |
0 | 致命伤 | 黑色 | 按有关规定对死者进行处理 |
2.救护区标志的设置
可用彩旗显示救护区位置的方法,对于混乱的救援现场意义非常重要,其目的是便于准确地救护和转运伤员。不同类别的救护区插不同色彩旗,如图1—2所示。
致命伤 (黑色) | 危重伤 (红色) |
中重伤 (黄色) | 轻伤 (绿色) |
图1—2救护区类别的标志
(2)在搬运伤员时,动作要轻巧、敏捷、协调。
(3)对于转运路途较远的伤员,需要寻找合适的轻便且振动较小的交通工具。
(4)途中应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必要时进行急救处理。
(5)伤员送到医院后,陪送人应向医务人员交待病情及急救处理经过,便于日后的进一步处理。
其救护顺序一般为心胸部外伤——腹部外伤——颅脑损伤——四肢、脊柱损伤等。
(2)迅速而安全地使伤员离开现场。搬运过程中,要保持呼吸道通畅和适当的体位。
(3)心搏和呼吸骤停时,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4)开放性气胸应用大块敷料密封胸壁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