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作为化工生产的原料、中间体及产品的化学危险品种类不断增加,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化学危险品(化学品危险: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泄漏事故也不断增多,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以及生态环境都造成了极大的危害。那么,如何对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进行有效处置呢?
一、建立专(兼)职处置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队伍
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单位,都应当根据本企业单位的生产、经营规模,建立相应的专(兼)职处置队伍,购置处置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的相关设备、器材(如安全防护服、空(氧)气呼吸器或可靠的防毒面具、检测仪器、堵漏器材、工具等等),经常组织应急处置人员熟悉本岗位、本工段、本车间、本企业单位化学危险品的种类、理化性质和生产工艺流程,定期组织开展训练,使其掌握预防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发生的知识和处置初期泄漏事故的技能。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预案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处置预案是事故处置的基本依据。这就要求预案必须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首先,是化学危险品各生产、经营岗位、班组要制定好化学危险品初期泄漏的处置预案。实践一再告诫我们:化学危险品发生泄漏后,第一时间的快速有效处置至关重要,处置的好,就可以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岗位、班组预案的每一项任务和处置程序、要求都必须落实到人头;其次,是车间的预案。在泄漏量加大,岗位、班组难以迅速处置的情况下,就应启动车间的处置预案,力求把泄漏事故控制、消灭在车间范围内;再次,是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要制定好本企业单位的泄漏处置预案(运输单位的预案还应针对每一辆运输车辆可能发生的泄漏情况制定)。内容应包括:组织指挥人员及其职责、任务,专(兼)职处置队伍的处置任务、程序及要求,各相关部门、车间(单位)的职责及协同配合要求,保障措施及怎样确保落实;第四,是行业(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置预案。即本行业、系统的协同配合和指导性预案;第五,是当地人民政府的处置预案。政府的预案必须强调统一组织指挥和综合协调配合,必须明确在发生重、特大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事故单位不能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态,并已威胁到周边地区时,各有关部门、单位参与处置泄漏事故的职责、任务,确保通信联络畅通的措施以及密切协同配合的要求等。
需要强调的是,不管是哪一个层面的处置预案,都应当从最复杂、最不利的情况来制定,都必须定期组织模拟实战的演练,以增强参与处置人员的心理素质,使其做到临危不乱,处变不惊,处置工作有条不紊。并通过实战演练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预案,使预案更贴近实际。还要运用现代计算机技术,编制危险化学品泄漏处置辅助决策系统,使事故处置更科学、高效。
三、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队的作用
根据我们国家的基本国情,各地、各级政府不可能都建立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处置的专业队伍。因此,应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队的作用。因为,公安消防部队有“三大优势”:一是体制优势。公安消防部队既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的一支现役部队,又是公安机关的一个重要警种,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总队,市、地、州、盟有支队,县、市、区、旗有大队,大多数县城都有中队,点多面广,分布全国。这支队伍实行昼夜值勤,时时刻刻都处于战备执勤状态,且机动性强,能做到快速反应。尤其是在日本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我国公安消防部队开始组建消防特勤队伍,专门承担各类火灾扑救中的急、难、险、重任务和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突击攻坚任务。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国家又增加了经费和编制,启动了第二期消防特勤部队的建设工作。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消防特勤力量网络体系;二是装备优势。由于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各地政府都逐步加大了对消防部队装备建设的投入。就以处置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的装备而言,各地消防特勤大(中)队基本都购置了化学灾害事故抢险救援车,随车配置了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空气呼吸器、防化服、防化靴等)、侦检仪器设备、堵漏器材、洗消药剂、输转设备,还配有洗消车等;三是技能优势。各地公安消防部队,特别是消防特勤部队都针对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开展了相应的处置技术、战术训练,又在每年近千次的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处置中积累了一定的实战经验。只要适当地给公安消防部队增加编制员额和装备投入,这支队伍完全可以更多地承担诸如化学危险品泄漏之类火灾以外的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任务。这样,就可以避免重复建设,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利国利民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