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矿山企业应急救援组织
(一)指挥中心成员的组成及职责
(1)总指挥:矿长。
(2)副总指挥: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或安全科长担任,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指挥成员:在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工作。各应急小组的成员分别由各有关科室和部门人员组成,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职责分别是:
①保卫科: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畅通管理工作。
②生产科(或调度室):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车辆调度工作;同时负责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
③设备(机动)科: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
④卫生科: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的抢救和护送转院救治工作。
⑤总务科: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生活必需用品的供应。
⑥供应科: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工作和运输工作。
⑦环保科: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无害化处理及监测工作。
⑧安全技术科:协助总指挥做好伤亡者的善后处理工作。
(二)应急小组的组成
应急小组由以上各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各组组成的职能部门是:
(1)现场指挥组:由安全科和保卫科的人员组成。
(2)事故处置组:由生产科、设备(机动)科的人员组成。
(3)物资供应组:供应科和总务科的人员组成。
(4)医疗救护组:由卫生科的人员组成。
(5)善后处理组:由工会、环保组的人员组成。
根据救援实际需要的情况,组成的各救援应急小组与指挥中心构成的救援组织如图11—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