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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和主要内容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4月08日

1、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和主要内容

一、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1.1 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
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类别,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预案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计划。预案编制人员应由具备应急指挥、环境评估、环境生态恢复、生产过程控制、安全、组织管理、医疗急救、监测、消防、工程抢险、防化、环境风险评估等各方面专业的人员及专家组成。
1.2 基本情况调查
对企业(或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环境风险源、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等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说明。
1.2.1 单位的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企业(或事业)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法人代码、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经济性质隶属关系及事业单位隶属关系、从业人数、地理位置(经纬度)、地形地貌、厂址的特殊状况(如上坡地、凹地、河流的岸边等)、交通图、疏散路线图及其他情况说明。
1.2.2 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调查
(1)企业(或事业)单位主、副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体名称及日产量,主要生产原辅材料、燃料名称及日消耗量、最大容量、贮存量和加工量,以及危险物质的明细表等。
(2)企业(或事业)单位生产工艺流程简介,主要生产装置说明,危险物质储存方式(槽、罐、池、坑、堆放等),生产装置及储存设备平面布置图,雨、清、污水收集、排放管网图,应急设施(备)平面布置图等。
(3)企业(或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名称、日排放量,污染治理设施去除量及处理后废物产量,污染治理工艺流程说明及主要设备、构筑物说明,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等。对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及堆放地,如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设施,医疗垃圾焚烧装置及危险废物处理场所等,还须明确纳污或收集范围及污染物主要来源。
(4)企业(或事业)单位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储存、转移、处置情况,危险废物的委托处理手续情况(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资质、处理场所的位置、处理的设计规范和防范环境风险情况等)。
(5)企业(或事业)单位危险物质及危险废物的运输(输送)单位、运输方式、日运量、运地、运输路线,“跑、冒、滴、漏”的防护措施、处置方式。
(6)企业(或事业)单位尾矿库、贮灰库、渣场的储存量,服役期限,库坝的建筑结构,坝堤及防渗安全情况。
1.2.3 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1)企业(或事业)单位周边5公里范围内人口集中居住区(居民点、社区、自然村等)和社会关注区(学校、医院、机关等)的名称、联系方式、人数;周边企业、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基本情况;给出上述环境敏感点与企业的距离和方位图。
(2)企业(或事业)单位产生污水排放去向,接纳水体(包括支流和干流)情况及执行的环境标准,区域地下水(或海水)执行的环境标准。
(3)企业(或事业)单位下游水体河流、湖泊、水库、海洋名称、所属水系、功能区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情况,下风向空气质量功能区说明,区域空气执行的环境标准。
(4)企业(或事业)单位下游供水设施服务区设计规模及日供水量、联系方式,取水口名称、地点及距离、地理位置(经纬度)等;地下水取水情况、服务范围内灌溉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情况。
(5)企业(或事业)单位周边区域道路情况及距离,交通干线流量等。
(6)企业(或事业)单位危险物质和危险废物运输(输送)路线中的环境保护目标说明。
(7)企业(或事业)单位周边其他环境敏感区情况及位置说明。
(8)如调查范围小于突发环境事件可能波及的范围,应扩大范围,重新调查。
1.3 环境风险源识别与环境风险评价
企业(或事业)单位根据风险源、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的状况,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的要求进行环境风险评价,阐述企业(或事业)单位存在的环境风险源及环境风险评价结果,应明确以下内容:
(1)环境风险源识别。对生产区域内所有已建、在建和拟建项目进行环境风险分析,并以附件形式给出环境风险源分析评价过程,列表明确给出企业生产、加工、运输(厂内)、使用、贮存、处置等涉及危险物质的生产过程,以及其它公辅和环保工程所存在的环境风险源。
(2)最大可信事件预测结果。明确环境风险源发生事件的概率,并说明事件处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污染。
(3)火灾、爆炸、泄漏等事件状态下可能产生的污染物种类、最大数量、浓度及环境影响类别(大气、水环境或其他)。
(4)自然条件可能造成的污染事件的说明(汛期、地震、台风等)。
(5)突发环境事件产生污染物造成跨界(省、市、县等)环境影响的说明。
(6)尾矿库、贮灰库、渣场等如发生垮坝、溢坝、坝体缺口、渗漏时,对主要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或海洋及饮用水源取水口的环境安全分析。
(7)可能产生的各类污染对人、动植物等危害性说明。
(8)结合企业(或事业)单位环境风险源工艺控制、自动监测、报警、紧急切断、紧急停车等系统,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等处理系统水平,分析突发环境事件的持续时间、可能产生的污染物(含次生衍生)的排放速率和数量。
(9)根据污染物可能波及范围和环境保护目标的距离,预测不同环境保护目标可能出现污染物的浓度值,并确定保护目标级别。
(10)结合环境风险评估和敏感保护目标调查,通过模式计算,对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污染物可能影响周边的环境(或健康)的危害性进行分析,并以附件形式给出本单位各环境事件的危害性说明。
1.4 环境应急能力评估
在总体调查、环境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对企业(或事业)单位现有的突发环境事件预防措施、应急装备、应急队伍、应急物资等应急能力进行评估,明确进一步需求。企业(或事业)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评估其现有的应急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或事业)单位依据自身条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包括通讯联络队、抢险抢修队、侦检抢修队、医疗救护队、应急消防队、治安队、物资供应队和环境应急监测队等专业救援队伍。
(2)应急救援设施(备)包括医疗救护仪器、药品、个人防护装备器材、消防设施、堵漏器材、储罐围堰、环境应急池、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应急交通工具等,尤其应明确企业(或事业)单位主体装置区和危险物质或危险废物储存区(含罐区)围堰设置情况,明确初期雨水收集池、环境应急池、消防水收集系统、备用调节水池、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的紧急切断设施及清、污、雨水管网的布设等配置情况。
(3)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预警系统设置情况,应急通信系统、电源、照明等。
(4)用于应急救援的物资,特别是处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化学品物资,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有条件的企业应备足、备齐,定置明确,保证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启用;物资储备能力不足的企业要明确调用单位的联系方式,且调用方便、迅速。
(5)各种保障制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日常环境监测制度、设备仪器检查与日常维护制度、培训制度、演练制度等)。
(6)企业(或事业)单位还应明确外部资源及能力,包括:地方政府预案对企业(或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要求等;该地区环境应急指挥系统的状况;环境应急监测仪器及能力;专家咨询系统;周边企业(或事业)单位互助的方式;请求政府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及设备(清单);应急救援信息咨询等。
根据有关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调用相关企业(或事业)单位的应急救援人员或征用应急救援物资,并于事后给予相应补偿。各相关企业(或事业)单位应积极予以配合。
1.5 应急预案编制
在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的类型和影响范围,编制应急预案。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方面预先做出具体安排。应急预案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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