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本公司识别潜在的紧急情况,制定、评审、备案、演练应急预案的方法,以及应急物资及装备保管和使用管理要求,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可能造成重大伤害的意外事故预防与处理。
3职责
本办法由安全环保部归口管理,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4工作程序
4.1本公司可能发生的潜在的紧急情况包括:
序号 | 潜在的紧急情况 | 可能发生的区域 |
1 | 触电 | 办公场所、作业区、配电房 |
2 | 火灾、爆炸 | 堆场、仓库、维修车间、配电房等 |
3 | 中暑 | 作业区 |
4 | 起重伤害 | 作业区 |
5 | 高空坠落 | 作业区 |
6 | 交通事故 | 货物运输途中、员工上下班途中 |
7 | 防台、防汛 | 码头前沿 |
8 | 货物坍塌 | 堆场 |
9 | 人员落水 | 码头前沿、锚地 |
4.2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发放
4.2.1针对本公司可能出现的潜在紧急情况,安全环保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按GB/T2963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本公司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制定应急预案时,应考虑有关相关方的需求,如应急服务机构、相邻组织等。
4.2.2安全环保部组织编制本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从总体上阐述本公司处理紧急情况的应急方针、政策,阐述本公司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关应急职责,规定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
4.2.3安全环保部组织相关部门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制定本公司的各专项应急预案(包括淹溺、触电、火灾、爆炸、中暑、起重伤害、高空坠落、食物中毒、交通事故、防台、防风、货物坍塌等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规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实施管理。
4.2.4相关部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针对具体的场所、装置、设备、设施、岗位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4.2.5安全环保部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和档案管理规定》对《综合应急预案》实施内部评审,评审合格后报常州市港口局、集团公司申请外部专家评审后备案。
4.2.6安全环保部负责按《文件和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将《综合应急预案》发放到相关部门。
4.2.7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按《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将本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通报各自部门,并保留通报记录。
4.3应急队伍
4.3.1本公司建立由董事长任组长、安全副总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文件形式明确职责分工。
4.3.2各职能部门建立由主要业务骨干、班组长、班组技术能手为组员的应急小组,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以文件形式明确职责分工。
4.3.3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人员的日常训练或演练,并做好培训、演练记录。
4.4应急装备
4.4.1安全环保部负责按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如消防栓、灭火器、担架、通迅设施、急救药品、安全带、呼吸防护器具等)。
4.4.2安全环保部负责建立应急装备台帐,登记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
4.4.3安全环保部制定应急物资和装备检查计划,按计划对应急物资和装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检查人员负责做好“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检查与维护记录”。
4.5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
4.5.1办公室通过宣传册、安全文化阵地、内部网站等媒介,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
4.5.2安全环保部及各部门按《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相关的应急预案,必要时组织预案演练,确保员工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应急处置方案,掌握“三懂”(即懂得本部门潜在事故的危险性、懂得预防事故的措施、懂得自查整改存在的事故隐患)、“四会”(即会报警、会使用应急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会处理初起事故),提升其实际应急能力。
4.6应急响应
4.6.1公司发生中毒、触电、火灾爆炸、中暑、起重伤害、高空坠落、食物中毒、交通事故、货物坍塌等事故时,应立即启动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专项应急预案乃至启动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救援,尽量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
4.6.2安全环保部负责将事故信息和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向公司和常州市港口局报告,并按《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处置。
4.7应急演练
4.7.1安全环保部每年初负责编制“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明确应急演练的规模、方式、范围、内容、组织、评估、总结等内容,综合应急预案一年至少演练一次;专项应急预案一年至少演练二次,逐步形成每季度演练一次的要求。
4.7.2每次演练前,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方法、人员、时间、安全措施等,演练方案应让有关的相关方参与其中。
4.7.3相关人员按照演练方案进行演练,演练结束后进行总结,安全副总或管理部安全主管组织相关人员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审,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在“生产安全应急预案演练记录”上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报告。
4.8应急预案的评审和修订
4.8.1应急演练结束后,董事长或安全副总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应的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文件进行评审,若有不适宜之处,需按《文件和档案管理规定》及时修订。
4.8.2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必须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3)公司发生事故;
(4)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5)其他认为有必要进行评审的情况。
4.9应急准备评估
4.2.8安全环保部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评估。安全环保部牵头成立评估组,评估组人员应由安全环保部和各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专家参与。评估应至少包含应急准备评估和应急处置评估。
4.2.8.1应急准备评估。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准备评估,包括静态评估(法规和制度、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应急组织、应急队伍、应急值守、应急预案、应急培训、应急设施与物资、应急演练、应急信息系统、监测预警、情景构建、经费与保障、重要基础设施和关键资源保护等)和动态评估(针对各级岗位人员,采用考试、问答、实操和应急演练等方式,对人员和设施设备的应急准备能力进行检验和评估,评估报告应针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
4.2.8.2应急处置评估。应急处置评估组根据事故事件突发情况,启动应急处置评估工作;听取事故班组和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事故及应急处置情况说明;现场勘查、查阅相关文字、音像资料和数据信息、询问有关人员;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或可以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技术鉴定;事故班组和现场指挥部应当分别进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结,向事故调查组提交总结报告。
5本规定涉及的表格
《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检查与维护记录》
《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生产安全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应急预案评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