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用品能够保证矿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有效防止劳动安全事故。煤矿企业由于作业环境较恶劣,对不同岗位配备不同种类的劳保用品更为必要。人力资源部门应配合安全机构,监督采购足量合适的劳保用品,并按照作业岗位特点定期予以更换或维修。新井煤业劳保用品选用一直按照国家1989年颁布的《劳动防护用品选用的规则》(GB11651—1989)这一标准配备执行至今。
五、优化工时休假,做好社保管理
工时和休假管理与劳动安全有着密切关系,合理的工时与休假能够保证矿工避免疲劳作业、精力更好地工作,减少劳动安全事故发生。劳动法对工时和休假做出了强制性规定,人力资源部门在遵守法规的基础上,结合不同岗位特点,实行灵活的工时和休假制度。煤矿企业生产一般不能中断,作业人员实行倒班制工时,其余人员可以选用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后两种需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批。根据劳动法等法规,矿工享受休息日、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假期。人力资源部门在进行岗位定编定员时,必须综合考虑工时和休假因素,配备充足适量的人员,避免因人少导致矿工无法休息,出现违法用工或空岗,造成劳动安全隐患。新井煤业从2004年起执行本企业工龄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矿工,每两年带薪公费出国(境)疗养休假一次,假期15天,标准8000元。此举深受矿工好评。
为矿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能够保障矿工基本的生活权益和劳动权益,维护劳动力再生产,调动矿工积极性和保障劳动安全。人力资源部门为全体矿工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工伤保险针对矿工发生劳动安全事故后,按照工伤待遇由社会或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医疗保险针对矿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由社会统筹给予经济补偿。新井煤业一直坚持按时足额缴纳各种保险金,连续10年被青铜峡市人民政府评为社会保险工作“先进集体”。
六、受理劳动申诉,预防职业危害
协调劳资关系是人力资源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煤矿企业由于环境复杂、条件恶劣,面对的劳动申诉和建议数量更多。劳动申诉和建议可能由矿工提出,也可能由工会等组织提出。劳动申诉和建议的内容涉及矿工劳动利益的方方面面,如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等待遇方面,作业环境、劳保用品等劳动安全方面。接收申诉和建议后,人力资源部门应尽快调查了解,寻找解决方案,处理完毕后向矿工及时反馈,避免发生劳资纠纷。涉及劳动安全方面的申诉和建议,人力资源部门应转送安全机构处理,并给予支持和监督。
发生劳动安全事故后,人力资源部门应配合安全机构,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处理办法及责任人。对于事故受害人,按规定及时予以救治并给予经济补偿,符合工伤条件的按工伤办法处理。处理劳动安全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发生后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责任者和矿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于事故责任人,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事故处理决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矿工在井下长期工作有患职业病的危险,根据2002年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印发的《职业病目录》,我国共有10类104种职业病,并且职业病种类有不断扩大的趋势。煤矿企业属于职业病多发的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应配合安全机构,监督和协助改善工作环境和劳保用品,预防职业病发生,保障职业劳动安全。新井煤业每年组织全体矿工体检和职业病专项检查,发现病例立即治疗休养,痊愈后立即转岗。近10年来没有发生一起涉及劳动安全、工伤认定、辞职、辞退经济补偿方面的争议和投诉。
七、设置安全机构,配备安管人员
由于煤矿企业安全事故的高发性,法律规定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行使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负责包括劳动安全在内的全部安全事务。人力资源部门完善企业组织结构时,应考虑到设置安全机构,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煤矿企业应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最高层领导担任主任、副主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工程师担任委员,委员会负责管理和监督企业全部的安全事务。各井队应设置安全管理小组并配备专职安全员,管理本部门的安全事务。各生产班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下级安全机构受上级安全机构管理和监督,各级行政负责人是本级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安全工程师和安全员的任职资格要求具备丰富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一般要求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和安全员证书。新井煤业公司成立了由董事长、总经理担任主任、副主任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部门设有专职安全监察科、配备了专职安监员、瓦检员,各矿井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队、班组配有兼职安全员。公司每月逢5号、15号、25号全公司安全大检查,坚持一般问题不上井现场就地解决,重大问题不过夜立即研究整改措施。安监科、人力资源部、安监员、瓦检员实行轮流跟班督察安全工作。各矿井实行安全管理人员包井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队、班组实行兼职安全员记录制和交接班制,严把安全生产关。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了连续9年没有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的好成绩。
八、 关注矿工的心理安全,提高矿工心理安全素质
要确保煤矿企业生产安全,最为关键的因素还“人”,而作为个体的人有许多心理活动。因此,煤矿企业人力资源部门适当地运用心理学原理调节矿工心理,可以使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预见性、主动性 。本人于1999年对新井煤业的4对矿井、19个采煤队(含支护队、维修队)59个生产班组的调查发现,大部分矿工的安全心理素质较差,对安全生产认识不一致。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从2000年起经常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这些矿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培训和矫正,收效比较明显。矿工的安全心理、安全态度和安全习惯的形成,不是短时间内可以完成的,也不是自发产生的。可以说,这是一个长期自觉学习、逐步深入、积极实践的漫长过程。甚至是矿工整个职业生涯不断求索的过程。矿工安全心理培训工作要采取渐进式,内容上要力求从简到繁,方法上要由易到难,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通过安全心理培训,要使矿工特别是年轻的新矿工能自如地调节心理活动,指导自己的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涉及煤矿企业工作的方方面面,是一个多环节、多层次的系统工程;某一对矿井、某一条巷道、某一个工作面、某一台设备、甚至某一个小小的操作和失误都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因而,必须严把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层次、每一个细节、每一名矿工的安全生产关。细节决定成败就是这个道理。
综上所述,煤矿企业作为高危行业,井下条件复杂,工作环境恶劣多变,煤矿企业在尽力为矿工营造温馨、安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的同时,煤矿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应该再多一些思考和探索,特别是在安全生产教育中应切实培养矿工的心理素质,使每名矿工都拥有一个为自身安全着想的“隐形保镖”,让安全之花永远为矿工怒放。新井煤业在安全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做法值得其他煤矿企业思考和借鉴。
新井煤业的实践证明:在危险、条件恶劣的工作环境中,安全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做的扎实,矿工心理素质就强。矿工心理素质强,矿工队伍素质就高。就会激发斗志、振奋精神、增强信心、临危不惧,矿工的技术就会得到更好的发挥,并能更快、更正确地处理险情,确保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参考文献】
⑴王振华.矿山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全集[M].吉林:银声音像出版社,2004.
⑵佚名 2008年120起中国矿难事故统计 中国煤矿安全生产网 2009.3.24.
⑶宁夏青铜峡市新井煤业有限公司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