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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的现状与发展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3月07日


1 国外安全评价概况

  安全评价技术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是随着保险业的发展需要而发展起来的。保险公司为客户承担各种风险,必然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而收取的费用多少是由所承担的风险大小决定的。因此,就产生了一个衡量风险程度的问题,这个衡量风险程度的过程就是当时的美国保险协会所从事的风险评价。
  安全评价技术在20世纪60年代得到了很大的发展,首先使用于美国军事工业。1962年4月美国公布了第一个有关系统安全的说明书“空军弹道导弹系统安全工程”,以此作为对民兵式导弹计划有关的承包商提出了系统安全的要求,这是系统安全理论的首次实际应用。1969年美国国防部批准颁布了最具有代表性的系统安全军事标准《系统安全大纲要点》(MIL—STD—822),对完成系统在安全方面的目标、计划和手段,包括设计、措施和评价,提出了具体要求和程序,此项标准于1977年修订为MIL—STD—822A,1984年又修订为MIL—STD—822B,该标准对系统整个寿命周期中的安全要求、安全工作项目都作了具体规定。我国于1990年10月由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批准发布了类似美国军用标准MIL—STD—822B的军用标准《系统安全隆通用大纲》(GJB 900—1990)。MIL—STD—822系统安全标准从一开始实施,对世界安全和防火领域产生了巨大影响,迅速为日本、英国和欧洲其他国家引进使用。此后,系统安全工程方法陆续推广到航空、航天、核工业、石油、化工等领域,并不断发展、完善,成为现代系统安全工程的一种新的理论、方法体系,在当今安全科学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系统安全工程的发展和应用,为预测、预防事故的系统安全评价奠定了可靠的基础。安全评价的现实作用又促使许多国家政府、生产经营单位集团加强对安全评价的研究,开发自己的评价方法,对系统进行事先、事后的评价,分析、预测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努力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1964年美国道(DOW)化学公司根据化工生产的特点,首先开发出“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用于对化工装置进行安全评价,该法已修订6次,1993年已发展到第七版,它是以单元重要危险物质在标准状态下的火灾、爆炸或释放出危险性潜在能量大小为基础,同时考虑工艺过程的危险性,计算单元火灾爆炸指数(F&EI),确定危险等级,并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使危险降低到人们可以接受的程度。由于该评价方法日趋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在世界工业界得到一定程度的应用,引起各国的广泛研究、探讨,推动了评价方法的发展。1974年英国帝国化学公司(ICI)蒙德(Mond)部在道化学公司评价方法的基础上引进了毒性概念,并发展了某些补偿系数,提出了“蒙德火灾、爆炸、毒性指标评价法”。1974年美国原子能委员会在没有核电站事故先例的情况下,应用系统安全工程分析方法,提出了著名的<核电站风险报告)(WASH—1400),并被以后发生的核电站事故所证实。1976年日本劳动省颁布了“化工厂安全评价六阶段法”,该法采用了一整套系统安全工程的综合分析和评价方法,使化工厂的安全性在规划、设计阶段就能得到充分的保证,并陆续开发了匹田法等评价方法。由于安全评价技术的发展,安全评价已在现代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中占有优先的地位。
  由于安全评价在减少事故,特别是重大恶性事故方面取得的巨大效益,许多国家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愿意投入巨额资金进行安全评价。美国原子能委员会1974年发表的《核电站风险报告》就用了70人·a的工作量,耗资300万美元,相当于建造一座1 000MW核电站投资的百分之一。据统计美国各公司共雇佣了3 000名左右的风险专业评价和管理人员,美国、加拿大等国就有50余家专门进行安全评价的“安全评价咨询公司”,且业务繁忙。当前,大多数工业发达国家已将安全评价作为工厂设计和选址、系统设计、工艺过程、事故预防措施及制订应急计划的重要依据。近年来,为了适应安全评价的需要,世界各国开发了包括危险辨识、事故后果模型、事故频率分析、综合危险定量分析等内容的商用化安全评价计算机软件包。随着信息处理技术和事故预防技术的进步,新的实用安全评价软件不断地进入市场。计算机安全评价软件包可以帮助人们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认识潜在事故的严重程度,并确定降低危险的方法。
  另一方面,20世纪70年代以后,世界范围内发生了许多震惊世界的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的泄漏事故。例如:1974年英国夫利克斯保罗化工厂发生的环己烷蒸气爆炸事故,死亡29人、受伤109人,直接经济损失达700万美元;1975年荷兰国营矿业公司10万t乙烯装置中的烃类气体逸出,发生蒸气爆炸,死亡14人,受伤106人,毁坏大部分设备;1978年西班牙巴塞罗那市和巴来西亚市之间的通道上,一辆满载丙烷槽车因充装过量发生爆炸,当时正有800多人在风景区度假,烈火浓烟造成150人被烧死、120多人烧伤、100多辆汽车和14幢建筑物被烧毁的惨剧;1984年墨西哥城液化石油气供应中心站发生爆炸,事故中约有490人死亡、4 000多人受伤、另有900多人失踪,供应站内所有设施毁损殆尽;1988年英国北海石油平台因天然气压缩间发生大量泄漏而大爆炸,在平台上工作的230余名工作人员只有67人幸免于难,使英国北海油田减产12%;1984年12月3日凌晨印度博帕尔农药厂发生一起甲基异氰酸酯泄漏的恶性中毒事故,有2 500多人中毒死亡,20余万人中毒,深受其害,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大惨案。我国近年也曾发生过火灾、爆炸、毒物泄漏等重大事故。
  恶性事故造成的人员严重伤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促使各国政府、议会立法或颁布规定,规定工程项目、技术开发项目都必须进行安全评价,并对安全设计提出明确的要求。日本《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定由劳动基准监督署对建设项目实行事先审查和许可证制度;美国对重要工程项目的竣工、投产都要求进行安全评价;英国政府规定,凡未进行安全评价的新建生产经营单位不准开工;欧共体1982年颁布《关于工业活动中重大危险源的指令》,欧共体成员国陆续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国际劳工组织(ILO)也先后公布了1988年的《重大事故控制指南》、1990年的《重大工业事故预防实用规程》和1992年的《工作中安全使用化学品实用规程》,对安全评价提出了要求。2002年欧盟未来化学品白皮书中,明确危险化学晶的登记注册及风险评价,作为政府的强制性的指令。

2 我国安全评价现状

  20世纪80年代初期,安全系统工程引入我国,受到许多大中型生产经营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通过吸收、消化国外安全检查表和安全分析方法,机械、冶金、化工、航空、航天等行业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开始应用安全分析评价方法,如安全检查表(SCL)、事故树分析(FTA)、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FMFA)、事件树分析(ETA)、预先危险性分析(PHA)、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LEC)等,有许多生产经营单位将安全检查表和事故树分析法应用到生产班组和操作岗位。此外,一些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应用道化学公司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方法进行了安全评价,许多行业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了安全检查表和安全评价标准。
  为推动和促进安全评价方法在我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中的实践和应用,1986年原劳动人事部分别向有关科研单位下达了机械工厂危险程度分级、化工厂危险程度分级、冶金工厂危险程度分级等科研项目。
  1987年原机械电子部首先提出了在机械行业内开展机械工厂安全评价,并于1988年1月1日颁布了第一个部颁安全评价标准《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1997年进行了修订,颁布了修订版。该标准的颁布执行,标志着我国机械工业安全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修订版则更贴近国家最新安全技术标准,覆盖面更宽,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计分更趋合理。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分为两部分,一是危险程度分级,通过对机械行业1 000多家重点生产经营单位30余年事故统计分析结果,用18种设备(设施)及物品的拥有量来衡量生产经营单位固有的危险程度并作为划分危险等级的基础;二是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包括综合管理评价、危险性评价、作业环境评价3个方面,主要评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绩效,方法是采用了以安全检查表为基础、打分赋值的评价方法。
  由原化工部劳动保护研究所提出的化工厂危险程度分级方法,是在吸收道化学公司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方法的基础上,通过计算物质指数、物量指数和工艺参数、设备系数、厂房系数、安全系数、环境系数等,得出工厂的固有危险指数,进行固有危险性分级,用工厂安全管理的等级修正工厂固有危险等级后,得出工厂的危险等级。
  《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已应用于我国1000多家生产经营单位,化工厂危险程度分级方法和冶金工厂危险程度分级方法等也在相应行业的几十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实践。此外,我国有关部门还颁布了《石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性综合评价办法》、《电子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性评价标准》、《航空航天工业工厂安全评价规程》、《兵器工业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方法和标准》、《医药工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性评价通则》等。
  1991年国家“八五”科技攻关课题中,将安全评价方法研究列为重点攻关项目。由原劳动部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等单位完成的“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技术研究”,将重大危险源评价分为固有危险性评价和现实危险性评价。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础上考虑各种控制因素,反映了人对控制事故发生和事故后果扩大的主观能动作用。固有危险性评价主要反映物质的固有特性、危险物质生产过程的特点和危险单元内、外部环境状况,分为事故易发性评价和事故严重度评价。事故易发性取决于危险物质事故易发性与工艺过程危险性的耦合。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方法,填补了我国跨行业重大危险源评价方法的空白,在事故严重度评价中建立了伤害模型库,采用了定量的计算方法,使我国工业安全评价方法的研究初步从定性评价进入定量评价阶段。
  与此同时,安全预评价工作在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向纵深发展的过程中开展起来。1988年国内一些较早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省、市,根据原劳动部[1988]48号文的有关规定,在借鉴国外安全性分析、评价方法的基础上,开始了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实践。经过几年的实践,在初步取得经验的基础上,1996年10月原劳动部颁发了第3号令,规定六类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对策,作为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安全技术设计和安全管理、监察的主要依据。与之配套的规章、标准还有原劳动部第10号令、第11号令和部颁标准《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导则》(LD/T106—1998)。这些法规和标准对进行预评价的阶段、预评价承担单位的资质、预评价程序、预评价大纲和报告的主要内容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规范和促进了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工作的开展。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制定的标准与国际标准趋向同一性,建立在高技术含量基础上的政府决策、越来越大的社会评价需求,将对安全评价和安全中介组织的发展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
  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70号主席令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建设项目必须实施“三同时”,同时还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2002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发布了《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在规定了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管理和监督办法等的同时,提出了“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颁布,必将进一步推动安全评价工作向更广、更深的方向发展。
  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申要继续做好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及专项安全评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陆续发布了《安全评价通则》及各类安全评价导则,对安全评价单位资质重新进行了审核登记,并通过安全评价人员培训班和专项安全评价培训班,对全国安全评价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资格认定,使得安全评价更加有章可依,从业人员素质大大提高,为新形势下的安全评价工作提供了技术和质量保证。
  尽管国内外已研究开发出几十种安全评价方法和商业化的安全评价软件包,但由于安全评价不仅涉及自然科学,而且涉及管理学、逻辑学、心理学等社会科学的相关知识,另外,安全评价指标及其权值的选取与生产技术水平、安全管理水平、生产者和管理者的素质以及社会和文化背景等因素密切相关,因此,每种评价方法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和限度。定性评价方法主要依靠经验判断,不同类型评价对象的评价结果没有可比性。美国道化学公司开发的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主要用于评价规划和运行的石油、化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贮存装置的火灾、爆炸危险性,该方法在指标选取和参数确定等方面还存在缺陷。概率风险评价方法以人机系统可靠性分析为基础,要求具备评价对象的元部件和子系统以及人的可靠性数据库和相关的事故后果伤害模型。定量安全评价方法的完善,还需进一步研究各类事故后果模型、事故经济损失评价方法、事故对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人的行为安全性评价方法,以及不同行业可接受的风险标准等。
  目前,国外现有的安全评价方法,适用于评价危险装置或单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国内研究开发的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方法标准、化工厂危险程度分级、冶金工厂危险程度分级等方法,主要用于同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修订版)(煤炭工业出版社,200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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