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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卫生与作业环境评价——车间物料堆放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3月07日

1.设置目的

在企业中,生产作业场所的工位器具,工件、材料摆放不当不仅防碍操作,而且引起设备损坏和工伤事故。考核工位器具,物件、材料摆放的合理性特设立本项目。

2.适用范围

企业的所有生产场所,包括露天和流动的作业场所,中间仓库等都应列入评价范围。

3.查证方法

3.1评价物料场地和人的结合状态,确定划分毛坏区,成品、半成品区,工位器具区及废物垃圾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按操作顺序摆放整齐,有固定措施、平稳可靠。一般摆放方位应同墙或机床轴线平行,尽量堆垛成正方形。企业应有全面的自评资料。

3.2各种工位器具,专用工、模、夹具存放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工作场所的工位器具、工、模、夹具要放在指定的部位,安全稳妥,防止坠落和倒塌伤人。

3.3各工位器具,产品坏料等应限量存放,白班存放应为每班工加工量的1.5倍,夜班存放应为加工量2.5倍,但大件不超过当班定额。在操作者经常操作或者需要经常活动的地带应有0.6m的空间且不允许有堆垛或工具柜。

3.4 工件,物料摆放不得超高,在垛底与垛高之比为≤1:2的前提下,垛高不超出2m(单位超高除外),砂箱堆垛不超过3.5m,堆垛的支承稳妥,堆垛间距合理,便于吊装。

4.计分方法

4.1 本项目分值为10分。用No.308检查表查证计分。

4.2不合格率计算公式:

4.3计分方法

实得分=10-0.3×不合格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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