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系统。检查时应重点检查井上井下供电变压器是否分开,变压器中性点是否按要求接地或不接地;是否采用双回路供电,备用回路或备用发电机是否符合要求;配电房内备用电源的联接与主电源是否能实现互锁;配电房警示标志是否齐全或是否符合要求。
6) 井口周围安全防范措施。检查时应重点检查出入井记录,出入井检身制度的执行情况,井口是否按规定安装了防雷装置,井口是否有入井检身制度及入井须知,是否有“井口20 m 范围内严禁烟火”及一些其它必要的警示标志,是否有必要的消防灭火器材。对于斜井提升的井口,还应检查地面车场是否有防跑车装置及“提升不行人,行人不提升”的警示标志,检查绞车房运行记录是否符合要求,绞车房内严禁用炭火取暖等。
2. 4 井下检查
井下检查主要内容有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矿井通风系统、巷道布置、机电设备,运输系统、排水系统及矿井灾害防治措施。对国有大矿以分组分专业检查为主;对地方中小煤矿以整体穿插检查为主,在地面根据被评价煤矿提供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及通风系统图确定好检查线路,下井沿检查线路见什么查什么,有什么看什么,切记不要随矿陪同人员走得太快,并作好记录,以便上井后按采、掘、机、运、通等主要方面进行整理。
1) 采煤工作面。应重点检查采煤工作面瓦检员的瓦斯记录,用粉笔灰或煤灰实际测一测工作面风速,工作面是否存在上隅角瓦斯及防治情况,工作面作业方式,当班作业人员数量,采煤工作面煤层高度和倾角,工作面支护方式,支护材料及大小,工作面实际支护参数,顶底板情况,采煤工作面机电设备数量及完好情况,工作面两端巷道是否采取加强支护或特殊支护,行人是否困难;若采用爆破落煤,应注意检查井下用炸药箱、雷管箱、发爆器,放炮母线及警戒设置等是否符合要求。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还应注意检查工作面采取了哪些防突措施,是否进行防突效果检验,有哪些灾害防治措施。
2) 掘进工作面。应重点检查掘进工作面瓦检员的瓦斯记录,用粉笔灰或煤灰实际测一测工作面迎头风速,巷道断面大小,支护方式,支护材料及大小,迎头有无空顶,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及运行是否符合要求,其他机电设备数量及完好情况,应注意检查井下用炸药箱、雷管箱、发爆器,放炮母线及警戒设置等是否符合要求。突出矿井巷道掘进时还应注意检查掘进工作面采取了哪些防突措施,是否进行防突效果检验,有哪些灾害防治措施。
3) 矿井通风系统。应重点检查沿途是否存在风流短路或串风现象,是否有无风或微风作业地点,风门、风桥、风窗、局部通风机及风筒等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矿井有无漏风,盲巷或临时停工的巷道是否按规定设置永久密闭、临时密闭或栅栏,在矿井总进总回风巷中是否按规定设置了符合要求的测风站,井下机电硐室的通风是否符合要求。
4) 巷道布置。应重点检查已有巷道的断面大小,支护情况,巷道维护情况,巷道中是否有积水,注意检查井下是否存在采掘工程两面图中未标注的巷道。
5) 机电设备。应重点检查设备防爆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进行接地,接线口是否按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防爆橡胶密封圈,联接电缆是否有破损点,防爆盖是否有明显的松动,机电设备是否实行挂牌管理,机电硐室内是否有必要的消防器材和管理制度,巷道沿途电缆吊挂是否符合要求。
6) 运输系统。应重点检查矿车是否符合井下要求,矿车一侧人行道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人力推车是否有警号,推车间隔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斜井提升巷道警示标志是否齐全,信号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设置了符合要求的阻车器,提升时是否采用保险绳和防滑脱插销,钢绳是否在轨面上磨擦,提升设备是否有保险闸、深度指示器及防松、防过卷保护器等。
7) 排水系统。应重点检查巷道排水沟是否淤积,井下实际装备的排水设备型号、数量及排水能力,排水管径,井下水仓实际容量。
8) 矿井灾害防治措施。首先应了解被评价矿井存在哪些主要灾害。在瓦斯防治方面应重点检查矿井瓦斯的日常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瓦检员是否在岗;是否有防止瓦斯积聚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处理;符合瓦斯抽放条件的,是否建立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或移动式抽放系统;突出矿井是否采取“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在粉尘防治方面应重点检查矿井防尘管路是否齐全,是否采用湿式作业,是否采用水炮泥,是否进行巷道洒水防尘,是否采用防隔爆技术措施,是否进行粉尘浓度测定等;在井下火灾防治方面应根据现开采煤层自燃倾向情况重点检查井下是否采取防止矿井火灾的综合防火措施;在井下水灾防治方面应重点检查矿井职能部门是否弄清本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及老窑情况,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防治井下水灾事故;在顶板冒落方面应重点检查井下巷道或工作面的支护是否符合作业规程或有关规定的要求,严禁违章作业。
3 编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煤矿安全评价导则》来编写,层次要清楚。在编写过程中遇有不清楚的问题或需要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被评价煤矿了解清楚,或者再次到被评价煤矿进行复查,注意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安全评价结论应客观、公正,符合矿井实际。
4 结语
通过煤矿安全现状的评价,将强化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的作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贯彻和落实,促进企业安全装备的发展,完善和规范矿井生产技术资料,为安全监察部门对企业实施监察和管理提供依据。
煤矿安全现状评价工作是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采用科学、合理、先进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必将有力地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推动煤炭行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