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计
10
检查内容:
煤气站及发生炉:
(1)煤气站房的设计必须符合要求。
(2)煤气生产设备应采用专业厂家生产的产品,安全可靠、技术资料齐全。
(3)煤气发生炉的看火孔盖应严密,看火孔及加煤装置应气密完好。
(4)带有水套的煤气发生炉用水水质应满足规程要求。
(5)煤气发生炉的空气进口管道上必须设置控制阀和逆止阀,且灵活可靠,管道末端应设防爆阀和放散阀。
(6)煤气发生炉各级水封(最大放散阀,双联竖管,炉底等水封)均应保持有效水位高度,且溢流正常。
(7)煤气净化设施应保持良好的净化状态,电除尘器入口、出口应设可靠的隔断装置。
(8)水煤气、半水煤气的含氧量达到1%时必须停炉。
(9)蒸汽汇集器的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10)蒸汽汇集器宜设置自动给水装置。
仪表信号及安全装置:
(1)各种仪表、信号、联锁装置应完好有效。
(2)发生炉出口处应设置声光报警装置,排送机与鼓风机应联锁。
电气:
(1)煤气排送机间,煤斗间的电器应满足防爆要求。
(2)鼓风机与排送机安装同一房间内时,电器均应满足防爆要求。
(3)煤气站应具有两路电源供电,两路电源供电有困难时,应采取防止停电的安全措施,并设置事故照明。
(4)煤气站的生产、输送系统均应按规定设置放散管,且放散管至少应高出厂房顶4米以上及具备防雨和可靠的防倾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