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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评价中有害因素的辨析及危险性分析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3月30日

  3.2.7矿井防火灭火系统

  a.该矿的长壁回采工作面回采过程中,将有部分碎煤及坑木留滞在采空区。由于矿井多年采用房柱高落式采煤,所以进行壁式采煤方法改革过程中,由于缺少经验,缺少管理及生产方面的人员,回采速度可能降低,增加了采空区遗煤的氧化时间,地面没有注浆注砂系统,井下巷道采用木支护,部分巷道有局部高顶,存在安全隐患。该矿易自燃发火的重点是:回采工作面采空区,封闭不严的采空区,巷道有高顶的局部地点。

  b.易发生火灾的主要地点有:煤层巷道高顶冒落处或回采工作面的采空区。这些冒顶孔洞中遗留有碎煤并且未进行预防性充填、灌浆,则容易发生煤炭自燃发火;回采工作面的区段煤柱,由于处于应力叠加带,且受采动影响和维修条件的限制,形成无数裂隙,因而易发生自燃;掘进、回采过程中遇到的未充填实的旧巷道、旧采场,当存在漏风通道时,易发生煤炭自燃;封闭不严而浮煤残留较多的采空区。

  矿井采掘工作面、烧焊区域、储煤厂、坑木场、配电点、炸药库房等,以及地面生产场所、油脂库等,亦为火灾存在的主要场所。

  3.2.8机电系统

  a.机械伤害。通过专家评议法和井下安全检查,认为:该煤矿如果出现在不安全的机械上停留、休息、违章操作,在刮板输送机刮板上行走,在斜井绞车运输过程行走,安全管理上存在不足、操作人员疏忽大意、身体进入机械危险部位,都是该矿井下机械设备伤人的主要隐患。

  发生机械伤害危险的地点是:井上、井下所有设置机电设备及其它设备危险存在的场所。

  b.触电。该矿触电危险有害因素主要存在于:井下各配电点、机电硐室、水泵房、采掘工作面等供用电设备、电缆接地极、网不完善和漏电保护失效处;地面配电室、各主要机械房裸露供电装置屏蔽保护失修处、防雷装置失效处。

  c.物体打击。通过井下检查分析认为,该矿物体打击危险有害因素主要存在于:采掘工作面作业和设备安装地点;井下巷道置换支架作业地点和巷道交岔点巷修作业处;井上井下安装、拆除作业超吊重物地点等。

  3.2.9职业健康方面

  a.粉尘。该煤矿产生煤尘和岩尘的主要场所,井下工人多集中作业活动的地点,这是职工患职业病的主要来源。

  b.中毒。有毒物质主要集中在采掘工作面和回风流中。应注意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毒物质的危害。

  3.2.加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及危险性分析小结

  分析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该煤矿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归纳排序如下:瓦斯爆炸;煤尘爆炸;冒顶、片帮;水灾;火灾;坠罐;提升越位;跑车;触电;尘肺病及其它危险有害因素。

  4 总 结

  经确认,该矿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瓦斯爆炸、煤尘爆炸、冒顶、片帮、突水、火灾、坠罐、提升越位、跑车、触电、尘肺病等。其中瓦斯爆炸、煤尘爆炸、冒顶与片帮和突水为矿井重大危险、有害因素,火灾、坠罐、提升越位等有高度的危险性,必须引起企业管理者和员工高度重视。上述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度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动态变化;在某种情况下危险度低的因素有可能转变为危险度高的因素,亦应引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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