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邮政服务业;
g)电信服务业。
6. a)食品制造业;
b)农副食品加工业;
c)饮料制造业;
d)烟草制品业;
e)纺织业;
f)纺织服装、鞋、帽品制造业;
g)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7. a)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b)造纸及纸制品业;
c)家具制造业;
d)印刷业;
e)记录媒介的复制业;
f)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g)工艺品他制造业。
8.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注:1.公众聚集场所包括住宿业、餐饮业、体育场馆、公共娱乐旅游场所及设施、文化艺术表演场馆及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
注:2.在业务范围内可以从事经营、储存、使用及废弃物处置等企业(项目或设施)的安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