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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厂(大型)安全评价

作者:张国辉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06日

  4.3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

  根据生产的工艺流程、平面布置及划分单元原则,将该厂36套生产装置以及26个罐区共划分为129个单元进行评价。初始危险指数计算结果表明:初始危险等级为“高”和“非常高”的单元有52个,占40.3%,分布在各装置和罐区,说明这些评价单元的固有火灾、爆炸危险性比较大;初始危险等级为“中等”以下的单元有77个,占59.7%,说明这77个单元的固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相对较小。补偿危险指数计算结果表明:所有单元经过补偿后的危险等级都降为“中等”以下,说明所评价单元在采取安全措施和预防手段的条件下,危险等级大大降低,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但由于近一半的评价单元的固有火灾、爆炸危险性比较大,因此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有效,才能保斑点生产的安全运行。

  4.4重大危险源辨识

  根据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该厂生产中所涉及的危险物质中的氢气、硫化氢、石脑油、汽油、原油、甲烷、煤油、液化气等在生产、使用或贮存过程中的数量一旦达到或超过临界量,其生产场所或贮存区就足以构成重大危险源。通过重大危险源辨识,可以看出36套生产装置中除3套硫磺回收装置、氧化沥青装置和2套含硫污水双塔汽提装置外都属于重大危险源。26个储罐区中储存有汽油、原油、抽余油、液化气、煤油、戊烷油、石脑油、铂重整原料、轻重芳烃的18个罐区是重大危险源。应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4.5重大事故后果仿真评价

  依据该厂生产中所涉及物料的特性,生产特点以及气象、地形等条件,选取5个火灾、爆炸和1个中毒假设事故形态进行事故仿真。假设事故形态为:常减压蒸馏装置电脱盐罐出口管线发生泄漏、加氢裂化装置氢气压缩机出口管线泄漏、制氢装置甲烷转化炉出口管线破裂、液化气球罐入口管线破裂、石脑油罐出口管线破裂,物料泄漏后遇点火源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硫磺回收装置汽提塔顶分液罐出口管线破裂,硫化氢泄漏扩散,造成人员中毒事故。用挪威DNV公司的SAFETI软件进行模拟,事故仿真结果分析如下:

  a) 从泄漏扩散事故后果仿真看出,在给定的事故条件下,火灾爆炸危险区域(爆炸下限范围)仅限于装置区内部,但其泄漏扩散范围波及邻近装置;毒性物质硫化氢最高容许浓度区域超出装置界区,甚至超出厂界,一旦发生泄漏将对人员造成极大危害。因此,应根据泄漏扩散区域,严格按照相关规范的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并做好相应防护工作。

  b) 从喷火热辐射事故后果仿真看出,在给定的事故条件下,物质泄漏发生喷火的热辐射对设备和人体造成极大危害的危害范围都限于装置区内部,在此热辐射影响范围内将造成设备损坏和作业人员伤亡。因此,应根据火灾热辐射危害区域进行相应的耐火保护。

  c) 从爆炸冲击波超压事故后果仿真看出,在给定的事故条件下,发生火灾爆炸后的冲击波超压危害范围仅限于装置区内部,在危害区域内,将对设备、建筑物等造成重大破坏,对人员造成严重伤害。因此,应根据爆炸冲击波超压危害区域进行相应的防爆措施。

  5评价结论

  该厂目前基本上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有关部门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基本满足了《实施办法》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在今后的生产中还应认真落实本次评价针对发现的隐患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略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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