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系统的奖惩体制
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的形式,设立《企业行规》,正所谓“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将规章制度分为强制性和一般性执行条文,将一些相关条文的“要求”变成“规定”。根据职能分配从高级领导到基层前线的工人逐层立项,使得层层对项自检与相互监督。“规定”的内容应包括不能做什么,应该怎么样做,违反了要怎么处理等具有指导性、可行性和约束性的条例,尽可能具体化、细节化、量化。设立《企业行规》可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技术标准、工艺标准、检查标准、服务标准、项目管理制度(实际情况)等等制定。同时,也要设立执规行政部门执行《企业行规》,做到有规可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例如有些执法人员所说“做朋友就做不了事情,做事情就做不成朋友”,这是有一定的深层道理。在安全管理中一定要避免“老好人”思想,不能怕得罪人,要敢说、敢管,应发扬“铁面无私”的精神。树立“严是爱,松是害”的观念。
建立健全的考核激励机制,设立专门的奖罚基金库。不能只罚无奖或有奖无罚。处罚只是一种约束手段、一个过程,他的最终目的是“自觉”。要充分认识到奖励是调动积极性,处罚是加强约束性,两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只有不断地调动人员的积极性,让强制性转化为自觉性,这样企业的标准化管理才会越来越成熟。
五、安全生产管理应从“点滴”抓起
落实安全生产应从小抓起,从细节抓起,越具体就表明管理越到位。尤其是高层管理者,绝不应该出现“杀鸡不需动用牛刀”的心理。哪怕是一根明火的烟头或者是一根扎脚的钉子,都应视而即理,极力提倡“以小见大”处理安全隐患的方针。其实,上级领导的重视,就是对下级管理者一个最大的支持和鼓励(承上启下效应)。只有源头上的水解决了,那么旗下的支流自然会迎刃而解。最基层的员工在心灵上自然也会受到感染,意识到“共产党”的活,必须要按规定去干。
六、管理者应以身作则
有些企业管理者手抓《管理制度》,而自己却带着不安全文明行为去管员工。这样岂能服众?作为一名管理者,最基本的就是在思想行为上应有一定的素质含量,树立一定的管理理念,才能先发制人。“交通规则”必须人人遵守,不要以为开的是“红牌车”,就妄自菲薄。就如有些管理者有时候不戴安全帽或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现场随意吸烟等等自己打自己的嘴巴行为,表面来看虽然是小问题,但对于一个标准化的管理体制来说,影响是何等深远!
七、 安全生产超前意识
员工的安全生产超前意识,主要来源于管理者的指引和员工本身的工作经验。他最根本的体现是识别危险源,减少或消除危险因素,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等预防性思想行为。管理者应积极鼓励技术经验丰富和安全意识强的员工带动“新手”,只有这样才能让“新手”更贴切地掌握第一前线最基本的东西。要培养员工的安全生产超前意识,管理者首先要善于检查和发现不安全因素,把现在时所看到的事物介入“平面思维”平台,分析和收集各方面的不安全信息,从而由浅入深地指引员工运用“立体思维”处理不安全因素,真正做到超前的防范意识。就如项目工程在未动工之前,应对项目的整体运作全过程有一个总体安全策划,它的内容要具体到“点、线、面以及空间三维”,包括了员工的不安全行为、事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事项的预设与处理等,真正起到安全生产指导书的作用。用多角度的预设方案启发员工,在思想上有高度的安全警惕意识和反思意识,从而达成员工在行为上也是符合“本质安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