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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淮阴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05日

五、活动内容
1、收看安全生产文艺巡演活动。5月31日,市安委会在市大运河文化广场举办安全文艺演出暨“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组成方阵参加,市政府领导致辞,市文艺团体演出安全文艺节目,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
2、开辟安全生产专栏。由区文广新局牵头,区安监局配合,在淮阴电视台、《新淮阴》等媒体开辟“安全生产专栏”,播刊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内容。
3、安全生产知识集中宣传咨询活动。6月13日,区安委办牵头,在黄河广场设立多个咨询点,安委会有关单位自行设立咨询点,就安全生产热点问题及安全生产知识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同时接受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4、安全生产图片巡展活动。区安委办拟定统一标准,各乡镇、区有关部门、重点企业分别制作安全生产知识、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工作成果等展板,到乡镇、社区、学校、工地及公共场所巡回展出,每个乡镇巡回展出不少于10场次,每个部门不少于5场次,每个重点企业不少于1场。
5、安全生产隐排查整改攻坚活动。挑选10家企业、10个场所、10个村居(社区),利用“安全生产月”30天时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会战行动,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基础上开展整改攻坚战。
6、安全生产指导员工作讲评活动。召开安全生产指导员会议,对安全生产指导员深入村居(社区),帮助、指导村居(社区)开展建章立制、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工作讲评,树立典型,推广经验,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指导员制度。
7、安全生产论文评选活动。市安委办下发《关于2010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论文征集的通知》,并在《淮安日报》刊登。向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论文。组织专家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予以奖励,同时汇编《论文集》,并择优向上级有关刊物推荐。
8、安全生产案例教育活动。组织区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观看安全案例教育片《血的代价-重大事故案例剖析》等,并将此片分发到各乡镇、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自行组织人员观看,各乡镇、区有关部门原则上组织观看不少于5场次,重点企业不少于1场。
9、“1+3”安全培训活动。配合市安监局办好“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推广培训班,广泛宣传“1+3”安全监控体系的主要内容、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切实在企业构筑起事故隐患“群防、群控、群治”的工作机制,使推广工作更加扎实,更富有成效。
10、安全生产专家服务企业交流活动。在去年送安全专家进企业的基础上,召开现场会,选择2-3名企业聘用的安全专家,交流指导、服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的经验和体会,请企业负责人介绍支持安全专家工作、落实工作经费等方面的做法。
11、安全生产演练活动。淮阴区是农业大区,夏收将至,农机安全关系千家万户,为加强农机安全,由区农机局牵头,安监、消防、交通等部门参加,开展农机安全演练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第9个、我省第17个、我市第1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把安全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谋划好重点宣传活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推广和交流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创新形式和内容,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主要路口及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氛围。区安委办将组织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好各项宣传活动。
(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新闻媒体要集中力量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凝聚安全发展共识。
(四)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活动目标,广泛动员,全员参与。公安、交通、建设、林牧渔业、质监、农机、教育、卫生、服务业发展、消防、海事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公众聚集场所、学校、建筑施工、农机等安全生产重点环节和领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行业、企业都要根据各自特点,在“安全生产月”中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重点行业、企业演练活动方案要及时报区安委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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