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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发布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作者:苏安办〔2011〕20号  来源:江苏省安监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09日

    第三周(6月12日至18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每天一个宣传咨询主题,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群众提供安全服务和咨询,其中6月12日举行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启动仪式。

    第四周(6月19日至25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各行业(领域)广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和培训教育。

    (五)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各日活动安排。6月12日的“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启动仪式,省、南京市和玄武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6月13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咨询日,省公安厅牵头负责;6月14日,“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咨询日,省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省海洋与渔业局分别牵头组织;6月15日,“消防安全”宣传咨询日,省消防局牵头负责;6月16日,“建筑施工和房屋安全”宣传咨询日,省住建厅牵头负责;6月17日,“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咨询日,省质监局牵头负责;6月18日,“航空及铁路安全” 宣传咨询日,民航江苏安监局和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分别牵头负责。

    (六)配合各级宣传部门协调组织省、市、县(市、区)的主流媒体,集中宣传国务院〔2010〕23号、省政府〔2010〕136号文件的精神要求、配套政策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集中报道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两个重要文件的典型做法、先进经验;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和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先进人物事迹。

    (七)举行送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安全科技、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和进家庭、进学校、进工地的“六进”活动;发挥常熟、淮安等地安全生产专业艺术团体和广大业余文艺宣传队的作用,组织开展基层演出,以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让广大人民群众参加、参与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中来,树立安全观念、丰富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

    (八)从5月30日至6月30日,全省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所在地,在各城镇街道、社区、学校、建筑工地、厂矿企业、车站、码头、公路收费站等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横幅,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在城市公交、出租车、各类客运车辆上张贴宣传标语等;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发送安全公益短信,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九)各级政府要动员和组织广大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开展好“生命之歌”大家唱、全国和全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竞赛”以及电影《金牌班长》巡回放映活动。组织职工、群众学习观看 “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和省政府136号文件宣传展板等。开展好为纪念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成立10周年的“四个一”系列活动,即召开一个座谈会、刊发一组宣传报道、编发一个纪念画册和一本论文集。

    (十)各级工会、安监和团委要认真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

    七、活动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第10个、我省第1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规划好重点宣传活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各级“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推广和交流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创新形式和内容,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省安委办将组织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好各项宣传活动。

    (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发动。各新闻媒体要集中力量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宣传报道,促进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常态化和科学化,更好地服务于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大局。

    (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和内容,广泛动员,全员参与。公安、交通运输、消防、住建、海事、海洋渔业、质监、农机、教育等有关部门也要结合实际,针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公众聚集场所、学校、建筑、海洋渔业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重点和难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五)请各市安委办和省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分别于5月20日和7月5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要及时总结上报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以便在全省予以宣传和推广。

    江苏省安监局联系人:朱劼,电话:025-83332387,电子邮箱: zj aj@js.gov.cn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华钢,电话:025-85412827,85479332(传真),电子邮箱:xcjyk@126.com,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南京市花园路9号,江苏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邮编:21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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