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推进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管理体系,确保企业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的有效开展,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主体责任,遏制安全环保事故和恶性事件的发生,保障集团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集团公司决定由企业负责人与集团公司签订2014年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促进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主体责任的层层落实,确保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签订责任书双方
甲方: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广西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乙方所承担的责任目标内容
(一)安全控制目标
1、不发生企业负主要责任累计3至9人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
2、不发生企业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不发生企业负同等或次要责任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4、不发生企业负主要责任重大以上交通事故。
5、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6、不发生企业负主要责任一般及以上职业病危害事故。
7、不发生因安全问题被自治区(省)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通报的情况。
8、不发生因安全问题被自治区(省)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情况。
9、不发生因安全问题被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的情况。
(二)环保控制目标
1、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政府部门下达的指标内。
3、环保设施同步投运率达到100%(因燃煤发电机组启机导致脱硫除尘设施退出、机组负荷低导致脱硝设施退出除外)。
4、不发生企业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环境事件。
5、不发生企业负同等或次要责任的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
6、不发生因环保问题被自治区(省)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通报的情况。
7、不发生因环保问题被自治区(省)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情况。
8、不发生因环保问题被政府相关部门限产停产的情况。
(三)节能减排控制目标
1、完成政府部门下达的节能任务。
2、不发生因节能问题被自治区(省)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通报的情况。
3、不发生因节能问题被自治区(省)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情况。
4、不发生因节能问题被相关政府部门限产停产的情况。
(四)管理职责
1、贯彻法律法规并加强安全基础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安全、环境、节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部署和要求。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确保安全生产。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安全生产目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并严格考核。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相关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建立主要安全生产会议、培训、检查等活动的记录。
2、深化安健环风险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安健环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以强化风险预控为核心,逐步从体系建设向执行力转变,狠抓体系执行力,狠抓体系落地,建立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良性循环,不断推进安健环体系建设迈向更高水平。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拓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健环风险管理体系运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并通过持续改进,促使企业安全状况明显改善,确保安全基础管理上台阶,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
3、加强危险有害因素、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采取一切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确保其安全正常运行,并强化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制定要害部位反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
完善危险化学品装置、设施的安全设计和安全监控报警系统,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突出抓好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据标准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建档,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按照有关规定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两重点一重大”)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制定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控制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定期进行重大危险源应急演练。从业人员熟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