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煤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雷管炸药使用的规定,确实落实安全管理目标,确保煤炭生产安全,全面完成全年安全生产任务,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全年工作指标
1、爆破员是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的现场管理者,必
须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瓦斯检查操作规程》和《爆破操作规程》规定要求管理。
2、爆破员必须按规定执行“一炮三检查”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出现瞎炮时必须严格按瞎炮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3、当工作地点或相应地点瓦斯浓度超限时,严禁爆破,爆破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并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悬挂“禁止入内”的警戒标志牌,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4、爆破员必须填写雷管炸药使用数量,严格雷管炸药领、退制度。
5、每一作业地点在爆破作业前,爆破和瓦斯检查员必须对该工作点通风瓦斯情况及安全情况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爆破作业。
6、配合瓦检员更换损坏风筒,风筒吊挂等工作。
7、上一班爆破员必须跟下一班爆破员进行交接班制度,在交班时上一班向下一班爆破员签字,内容是井下安全状况、支护质量、井下通风情况、存在工作隐患、瓦斯情况和有无瞎炮等工作。
二、奖惩办法
1、安全奖:全年实行安全生产,基础奖300元,若出现一人事故惩1500元二人事故惩 2000元,三人以上事故,取消全部奖金,另加惩3000元。
2、生产奖:按计划完成6万吨,奖100元。
3、爆破员脱岗、串岗、睡岗、空班、漏检、误检、无瞎炮班发现一次罚款50元。雷管炸药出现遗失立即报司法机关处理。
4、雷管炸药使用数量,雷管炸药领、退数量记录不清楚每次罚50元。上一班爆破员必须跟下一班爆破员进行交接班制度,在交班时上一班向下一班放炮员签字,内容是井下安全状况、支护质量、井下通风情况、存在工作隐患、瓦斯情况等工作,不交接班的一次罚50元。
本责任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责任制的解释权归属本矿,本责任制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
米田煤矿矿长:
爆 破 员: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