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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户在修建房屋的过程中,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为了顺利和安全施工,特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各建房户在提交申请时,必须提交承接施工任务的建筑工人从业资格证书、设计图纸和建房合同,否则村委会将不予批准建房申请;
二、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必须通过相关部门技术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持证上岗;
三、建筑施工所有操作人员都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和赤脚,房屋建筑要搭脚手架,挂好安全网,垂直运行严禁使用非达标机械,高空作业要佩戴安全带;施工用地现浇架设,接地装置,配电装置,闸刀开关等都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处理,施工现场应做好围护,做到围栏施工,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
四、若在公路和场镇建房,你户的建筑材料必须有序堆码,不得影响交通和场镇整洁,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理。
五、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建房户或建筑工头是工程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建房户或建筑工头应为其召用的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其人身安全。
六、若违反以上告知内容,我们将视其情况给予处罚。
建筑业主签字: 西板乡 村(居)民委员会
年 月 日
注:此告知书一式贰份:建房户一份,建房所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