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你单位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应依法取得相应生产经营资质,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在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有效期内。
3、应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台帐资料。
4、应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应完善企业内部“三级”教育制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
5、应完善企业安全投入制度,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
6、企业的在用特种设备,应当经检验、检测合格,取得使用许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经培训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7、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8、应改善劳动作业条件,加强职业危害监测、定期组织职工体检。
9、应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10、 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
年 月 日
(安监部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