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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0年05月24日

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试行)点击此处下载本文件word格式

发 文 号:京安监发〔2009〕8号
发布单位: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9-01-23
实施日期:2009-02-01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附则】本规范自2009年2月1日起试行。

  附表一

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示例)

编号

 

作业单位

 

所属单位

 

设施名称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作业内容

 

填报人员

 

作业人员

 

监护人员

 

进入前

检测数据

检测项目

氧含量

易燃易爆物质浓度

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浓度

检测人员

 

 

 

 

 

检测结果

 

 

 

 

 

 

检测时间

 

作业开工 

年  月  日  时   

序号

主要安全措施

确认安全措施符合要求(签名)

作业者

作业监护人员

1

作业人员作业安全教育

 

 

2

连续测定的仪器和人员

 

 

3

测定用仪器准确可靠性

 

 

4

呼吸器、梯子、绳缆等抢救器具

 

 

5

通风排气情况

 

 

6

氧气浓度、有害气体检测结果

 

 

7

照明设施

 

 

8

个人防护用品及防毒用具

 

 

9

通风设备

 

 

10

其它补充措施:

 

 

作业负责人意见:

 

 

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工作结束

确认人和结束时间

作业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注:该审批表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且要求安全管理部门存档时间至少一年。

    附表二

典型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列举

有限空间种类

有限空间名称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密闭设备

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压力容器

缺氧,一氧化碳(CO)中毒,挥发性有机溶剂中毒,爆炸

冷藏箱、管道

缺氧

烟道、锅炉

缺氧,一氧化碳(CO)中毒

地下有限空间

地下室、地下仓库、隧道、地窖

缺氧

地下工程、地下管道、暗沟、涵洞、地坑、废井、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

缺氧,硫化氢(H2S)中毒,可燃性气体爆炸

矿井

缺氧,一氧化碳(CO)中毒,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爆炸

地上有限空间

储藏室、温室、冷库

缺氧

酒糟池、发酵池

缺氧,硫化氢(H2S)中毒,可燃性气体爆炸

垃圾站

缺氧,硫化氢(H2S)中毒,可燃性气体爆炸

粮仓

缺氧,磷化氢(PH3)中毒,粉尘爆炸

料仓

缺氧,粉尘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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