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市属国有企业:
为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精神,深入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14〕23号),扎实推进我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市安全监管局组织编写了《北京市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该《导则》按照我市关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总要求,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总结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八步法”,指导企业在具体操作层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适用于不同规模和不同性质的企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导则》可作为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的工具书;也可作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服务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工作指南。
各区县、各部门、各市属国有企业要将《导则》作为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载体。要加大对《导则》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使企业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方法和途径,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请登录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www.bjsafety.gov.cn)安全生产标准化专栏下载附件。
附件:《北京市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