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卫生计生委,顺德区市场监管局:
为控制、减少和消除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6〕10号)文件要求,省安全监管局制定了《广东省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按照方案要求,请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及两类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并于2017年12月10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及有关汇总表(附件3、4)。
联系人:职业健康处林志雄、苏文进;联系电话:020-83135490,83135491,传真:020-83135491。
附件:广东省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