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2020年上海市消防工作意见》已经市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5月6日
2020年上海市消防工作意见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上海市消防救援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面优化城市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全面加强防范化解城市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构建各类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为上海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卓越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一、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全面宣贯《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各区制定本地化实施细则,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贯活动(市安委会办公室,各区政府,各相关成员单位)。健全完善党委政府定期研究部署、常态督导巡查、逐级警示约谈等消防工作制度机制(各区政府)。优化制定本市消防工作考核细则和考核方式,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各相关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二、强化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建立消防与行业部门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定期通报机制,不断深化行业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业务工作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每季度通报典型火灾和工作提示,根据火灾形势特点部署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相关成员单位、市消防救援总队)。持续在养老机构、中小学校、文博单位、医院、大型商业综合体、在建工地、住宅小区等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活动中,培树一批责权明晰、管理规范的典型单位,分类组织召开现场会在全市范围推广(各区政府,市教委、市民政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商务委、市房屋管理局)。加强对市属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分类监管,指导制定执行严于国家和地方标准的企业内部管理标准和考核体系(市国资委)。建立建设工程消防审批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消防救援总队)。
三、推动单位管理主体责任。出台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组织全市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专题培训,培育一批不同类型消防管理标准化示范建设单位,配套制定重点单位消防管理量化评价模型,组织对全市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实施对标打分,科学评估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各区政府)。组织对大型商业综合体进行消防安全测评,探索建立单位消防管理能力评价机制(各区政府,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商务委、各相关成员单位)。鼓励火灾高危单位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推动保险机构对投保单位实施消防安全评估和提供火灾预防服务(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四、健全消防法规标准体系。出台《上海市关于深化消防改革的实施意见》,修订《上海市消防条例》,开展《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上海市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修订调研(市司法局、市消防救援总队)。编制《上海市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消防专项规划(2035)》,推动各区编修消防专项规划(市消防救援总队、市规划资源局,各区政府)。制修订《上海市老旧住宅小区消防改造技术标准》《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等地方标准(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规范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在上海自贸区推行公众聚集场所告知承诺制(市消防救援总队,各区政府)。出台本市火灾事故政府调查处理工作规定(市消防救援总队)。深化执行公安机关联勤防火工作,完善事故救援、消防安保、行政处罚、督导考核等消防监管工作机制(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五、推动基层消防综合治理。制定《上海市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将消防安全管理事项纳入市、区、街镇三级“一网统管”和居(村)委“社区云”平台建设内容,修订拓展城市网格化管理消防部事件标准,建立健全基层综合管理平台对一般火灾隐患、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等发现、处置、督办、奖励等工作流程,实现动态火灾隐患的闭环管理机制(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大数据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民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总结推广微型消防站“社区+区域”联防联勤运作模式,以满足实战需求、保障处置高效为原则,优化微型消防站达标验收标准和建设布局,做实社区微型消防站联勤联防联动机制,确保年内高层居住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达标率达90%以上(各区政府)。大力发展消防志愿者队伍,强化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各区政府)。
六、完成政府消防实事项目。按期完成2020年市政府消防实事项目“为50栋高层住宅建筑、50个老旧小区实施消防设施增配或改造”,持续改善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硬件环境,综合提升居民小区火灾防御能级(市消防救援总队、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水务局,各区政府)。继续将消防安全融入“平安社区”创建和政府惠民实事工程,在老旧建筑、居民小区等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报警装置,推广电气火灾、“三合一”、群租房等安全感知应用系统和电动自行车换(充)电柜(各区政府)。
七、强化消防安全风险防控。落实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每半年分析评估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定期发布季节性、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各区政府)。聚焦厂房仓库、老旧小区、“三合一”等高风险场所和区域,统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冬春火灾防控、打通“生命通道”等集中攻坚行动,综合运用政府挂牌、行业督办、联合惩戒等手段,推动消除一批市区两级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各区政府,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公安局、各相关成员单位)。固化前两届进博会成功经验,形成上海特色的大型活动安保系列标准,完成全国两会、第三届进博会等重大消防安保任务。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变、措施不变、效果更好”要求,巩固拓展烟火爆竹安全管控成效(各区政府,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各相关成员单位)。
八、转型升级消防监管模式。根据本市“放管服”改革统一部署,将消防监督从事前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以“精准高效、无事不扰、优质服务”为目标,通过升级“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建立健全火灾事故责任追究、优化隐患举报投诉核查机制、集中开展针对性专项行动、将第三方消防服务机构纳入常态化监管等组合监管体系,全面提升消防监督执法效能(市消防救援总队)。建立消防安全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推送、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责任主体联合惩戒、消防安全信用信息激励和修复等机制(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发展改革委、各相关成员单位)。建立火灾事故调查公安、消防协作机制(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公安局)。开展注册消防工程师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督抽查,做好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市消防救援总队、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开展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九、提升消防救援信息化水平。结合本市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进展,建立火灾风险精准化预警评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风险管控模块,融合升级灭火救援联勤联动智能平台,优化消防等级响应机制和力量调派模式,辅助政府火灾防控决策部署(市大数据中心、市消防救援总队、各相关成员单位)。推动消防“数据池”建设工作,甄别汇聚公安、消防、住建、应急、气象等各部门和企业单位消防检查、火灾历史、隐患投诉、消防物联网等基础信息数据,完善部门间消防基础数据共享开放长效工作机制(各区政府,市大数据中心、各相关成员单位、市消防救援总队)。
十、强化消防救援准备工作。深入开展城市典型灾害救援处置研究,组织多部门参与的高层建筑、轨道交通、石油化工、大跨度建筑等典型对象实战拉动综合演练。加强城市救援编队、专业队、攻坚班组建设,升级配置器材装备,提升专业救援能力。优化灭火救援联勤联训联动机制,规范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以及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运行,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建立挖掘机、铲车、吊车等工程机械应急调用机制,落实黄沙(沙袋)、水泥、灭火药剂等应急物资区级储备库,确保应急高效响应(市消防救援总队,各区政府)。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业务指导,推动纳入全市综合应急救援调度指挥体系(各区政府,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应急局)。完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发展通道(各区政府)。
十一、夯实公共消防设施基础。深化探索研究消防站建设运维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十三五”规划消防站建设,年内,浦东芦八、书院、华夏、六灶,静安中兴5个站建成;浦东江镇,闵行浦江工、闵行紫竹,奉贤五四,崇明东平,杨浦淞沪,嘉定唐行,长宁中新泾8个站加快施工建设;浦东川南、芦三,徐汇龙华机场,杨浦双阳,奉贤新寺,普陀石泉,宝山庙行、南大、友谊,闵行鲁汇,青浦同三,崇明岱山12个站完成征地划拨并开工;长宁古北,静安万荣,闵行金都,奉贤头桥,青浦重固,金山兴塔、山阳,松江洞泾,嘉定嘉戬9个站完成征地划拨并加快审批力争开工;虹口广中,普陀白丽2个站调整控规。制定老旧消防救援站三年改造计划并推动实施(各区政府,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推进消防缺水区域整治活动,加大市政消火栓、消防应急取水点建设力度,属地消防、水务部门(供水企业)建立市政消火栓发现和维修机制,确保市政消火栓完整好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各区政府)。研究制定本市综合消防救援队伍经费保障实施意见(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十二、全面强化消防宣传培训。办好“119消防宣传月”“开学第一课”等主题宣传活动,丰富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内容,加快消防体验馆、主题公园建设,提升“119”消防奖品牌影响力(各区政府,市消防救援总队)。充分发挥市场资源优势,大力倡导推广一批兼顾知识性、实用性与传播性的消防科普视频、宣传海报和消防科普文章等消防宣传产品(各区政府,市消防救援总队)。开展新修订《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等主题宣贯活动,分类分批组织地方党委政府、行业部门、街道乡镇、居(村)委和基层消防工作人员,以及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各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