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镇关于加强学校(园)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者:唐传音 唐传水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30日
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配置数量适当的灭火器,设置应急灯,在楼梯口等适当位置设置安全疏散标志。
(十二)学校(园)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幼儿)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取得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合格证,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幼儿)。
接送学生(幼儿)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学校接送学生要安排专人跟车并做好跟车记录,要和驾驶员及跟车教师签定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万无一失。
(十三)学校(园)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十四)学校(园)要建立下午放学,周末离校教干、教师包路段、包路口安全巡查制度,及时疏散学生,保证学生过马路的秩序及较好的路队纪律。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四、日常安全管理
(一)学校要逐级签定学期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
(二)要定期对学校周边环境及校内设施组织安全检查,一般每月检查一次并建立台帐,有关责任人员要在台帐上签字,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学校要做好24小时值班,坚持领导带班,确保校产安全。
(三)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比如:用电线路要及时维护,保证无破损、无漏电、无短路、无接地等现象;学生上下楼梯要有秩序,靠右行走,做到不拥挤、不抢道、不攀栏杆;课外活动要有纪律,不能追逐、打闹等。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纪律教育,教育学生出行注意安全,遵守相关制度。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无特殊情况,不经批准,不要让学生参加礼仪、庆典等活动。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五)各中、小学要加强学生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要经过班主任、政教主任(德育主任)、宿舍管理员同意,请假条要政教处(德育处)、门卫、宿舍管理员各存一份,以便随时清查人数,有病请假的学生要视其轻重让老师护送回家或及时就诊,班主任要和生病学生保持联系,确保不出意外;要充分发挥团、队监督岗的作用,坚决查处学生吸烟、打牌等不良习惯,保证良好学习纪律的养成。
(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要与家长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家长、教师的责任,幼儿园更要严格家长接送制度,落实园内、园外监护人的职责。
(七)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杜绝让学生统一时间下楼,楼梯口要有教干或教师值班监督秩序。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走读生要凭走读证离校,其他学生要凭请假条方能离校,息灯铃后,管理员要及时对住宿情况进行检查并核对请假条,要发现不明学生及时与班主任、家长联系,弄清学生去向。
(八)学校(园)要重视下午放学,周末离校的路队纪律,落实教干、教师包路段、包路口制度,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靠右侧行驶,每条路线要学生干部带队,保证过马路的安全及路队的良好秩序。小学生离校要统一排队,路队长执队旗,远路的学生必须有家长接送;小学生一律不准骑自行车,中学生不倡导骑自行车,确有必要骑自行车的,必须与家长签定责任书后方可,学生要遵守交通规则,杜绝二、三人一排或撒把、追逐等危险动作。
(九)中学、中心小学要加强宿舍管理,配足配齐灭火器材,配备专门宿舍管理员,做到二十四小时值班,中心小学根据学生年龄小、楼上无厕所等特点,更要有足够的教师值班;每天晚上息灯之前要清点学生数,落实请假人员与政教处(德育处)、门卫、宿舍管理员数字对应。值班领导要按时巡逻,确保夜间无学生外出现象。
(十)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学校体育场所设置要合理、科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