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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事故单位专项检查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12日

  存在问题

  (一)个别企业没有充分重视,没有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全面整改,采取措施不到位,仍存在严重隐患。检查中发现,高额赔偿、高额经济处罚以及停产整顿等巨大代价的付出,并没有唤起个别事故单位及其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个别企业没有结合事故原因深层次地挖掘自身存在的问题,依然片面地将事故的发生归结为意外或职工个人违章行为,始终怀有侥幸心理,安全管理工作未得到提高,作业现场隐患众多。

  (二)部分企业整改工作未能做到“举一反三”,检查仍发现其他问题。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单位虽然进行了相应的整改工作,但是由于管理水平、认识程度或安全投入的不足,使得企业其他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执法人责令这些单位限期整改。

  (三)企业压缩成本,造成潜在隐患。降低生产成本,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是企业经营的根本目标。因此,部分企业特别是规模较小、资本较少的中小型企业,在管理成本和设备设施的资金投入上能省则省,尽可能使职工身兼数职。如: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300以下的非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立兼职安全员,给了一些企业可乘之机,安全员身兼数职,根本无暇进行安全管理;一些危险作业(动火作业、起重作业)都需要有专人进行看护,企业为了减少人员,节约成本,致使制度成为一纸空文,无法执行,或者使用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进行看护或指挥,同样造成事故隐患。

  (四)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检查发现,虽然大多数企业对安全的重视程度提高了,特别是事故发生之后,企业为今后规避自身责任,从制度、记录、试卷、签字等方面正在逐步向规范要求靠拢,表现为相关记录档案的逐步完善。但是由于目前制造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集体企业职工中农民工占有很大比例,其自身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十分有限,对安全生产的理解停留在十分浅显的层次上,在安全方面自我提高的需求较低,自我保护意识较为淡薄;加之人员流动性较大,对具体工作掌握也基本依靠照猫画虎、重复劳动、提高熟练程度来进行,缺少理论基础,因此常会出现资料档案不能如实反映在岗职工真实水平的情况。

  (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不到位,准入环节不够严格。通过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以及特种作业岗位的管理存在一定漏洞,如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未提前办理证件年检审验工作,对新招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审核不严、缺乏辨别假证相关知识,对无证人员上岗作业无具体管理措施。

  原因分析

  通过对这19起事故综合分析对比发现,这些事故单位在“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方面存在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不能有效落实。企业规范化管理的基础是制度的健全和有效落实,通过严格执行各种制度来控制各项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然而,目前制度不落实、流于形式,成为企业长期大量存在事故隐患的重要原因,各种制度“只上墙,不上心”,特别是教育培训、日常检查工作流于形式,存在走过场现象。

  (二)对员工的管理存在问题,不能有效控制员工行为。职工的违章行为常常是引发事故最直接因素,一些企业由于制度不完善,职责不清,执行不严格,奖惩无触动,对职工没有约束力,不能有效控制人的行为,缺岗、漏岗、越岗现象大量存在,也是导致各类事故出现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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