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 对剪切料头可能飞出的危险部位必须设有防护挡板。
1.29 剪板的刀架和压料装置的危险部位必须设有防护措施。
1.30 1)遮挡式防护装置如挡板,罩、网都能达到防护栅栏的宽度与剪刀宽度或工作台宽度相当,并能防止进入剪切、压料的危险区;
2)便于观察和操作,且不易被操作者任意拆除。
3)不与机床运动部位相接触。
4)活动式防护栅栏的启闭应与刀架运动联锁。
5)固定式防护栅栏在刀架或其它运动部位运行时,不得开启。
1.31 电气设备符合设计要求,铭牌清晰,安装牢固。电气连接良好,导线接头有防松措施。有振动影响的电器要防震措施。
1.32 气动控制系统应有紧急停车按钮。
1.33 启动“按钮”有高于按钮头的防护挡圈,装在按钮盒内,其外加设铁皮盒,并上锁, 以免他人操作。
1.34 电动机接线需套以金属保护管;电器箱箱门完整、关闭严密、压紧螺钉(或门锁)齐全、紧固、内部保持清洁、干燥、所有电器零件及接线端子不松动;机床保护接地(零)线良好。
1.35 离地面高度2m以上设置的阶梯、平台及围栏符合国标GB4053.2—83;GB4053.3—83;GB4053.4—83规定。
1.36 阶梯必须有与主动轴控制联锁的措施,登梯检修时能断开主传动电源。
1.37 剪板机应有名牌和指示润滑、操纵和安全的标牌或标志。
1.38主机配合的各种附属装置,其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要装有防护装置。
2 行为检查
2.1 剪板机严禁超负荷运行。
2.2 剪板机上使用的螺栓、螺母、销钉等紧固件要有防松措施。
2.3 刚性离合器在运行中,应保证转销和键无明显的撞击声。
2.4 剪切小料应采取加垫的方法,防止压料不当而发生意外事故。
2.5 多人协助工作时,应指定专人负责指挥,并操纵脚踏开关。
2.6 禁止超长超厚使用机床。
2.7 严禁剪切淬过火的钢、高速钢、合金工具钢、铸铁及脆性材料。
2.8 电动机不得带负荷启动,开车前离合器应脱开。
2.9 工作前要用手扳动皮带轮转几转,观察刀片运动情况。
2.10 经常检查拉杆有无失灵现象,紧固螺栓有无松动。
2.11 一张板料剪到末了时,不要将手指垫在板料下送料,不得两人在同一台机床上同时剪两件材料剪床
2.12 后面不准站人,接料。
2.13 调整和清扫机床,必须停车进行。
2.14 调整刀片后,一定实行手扳车试验及空车试验。
3 作业环境
3.1 工作台上不得放置其他物品。
3.2 工作场地周围保持整洁,保证垂直起吊工件或零件无阻碍。
3.3 工作台面的水平照度保持60lx,机床局部照明参照TJ34—79的国标规定。
3.4 安全色参照GB2893—82;安全标志按国标GB2894—82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