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丌型钢梁必须成对并列交错支护,交错长度为0.6m,出现误差超过±0.1m时必须调整。铰接顶梁的支设形式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应提倡和推广交错支设方式,交错长度应为0.6m,齐头梁不利于对顶板的有效支护,因此应避免齐头梁,如果作业规程规定交错布置,则应杜绝齐头梁现象。
(6)回柱放顶应有明确规定和安全措施。密集支柱、安全出口及分段放顶的开口和合拢位置的选择,以及分段放顶之间的距离都应明确规定。回柱放顶不准与割煤同时平行作业,回拉放顶时应停止刮板输送机运转。人工回柱时应用长柄工具,柄长不小于1.2m,并要支设临时护身柱和木质的信号柱。
(7)采煤机割煤时应追机支设临时贴帮点柱。割煤、移输送机和支设正式支架的距离在规程中应有明确规定,一般应不小于15m、不大于20m,当移输送机支柱滞后超过规程规定时,应停止采煤机割煤。
(8)移输送机时必须用移溜器,每次移动距离不得超过规定,循序渐进,避免出现硬弯造成输送机故障。
(9)刮板输送机必须保持平、直,刮板齐全、螺丝坚固,不准出现缺刮板和U形环缺螺丝现象,槽帮及接口处出现破损要立即更换,以避免漂链和掉槽现象。刮板输送机内不准运送木料备件等。
(10)启动刮板输送机和采煤机前应发出信号并确实证明人员离开才能开动。检修处理刮板输送机和采煤机故障时,必须与班长取得联系,通知刮板输送机司机,关闭输送机并闭锁开关。检修采煤机摇臂、滚筒或更换截齿时,必须使采煤机断电闭锁并将截割部隔离开关摘开。
(11)单滚筒工作面开壁龛(缺口)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有明确规定,炮眼布置、装药量等必须符合要求,放炮前放好安全警戒,实行一炮三检查,并由持证的放炮员操作。放炮前对支架和设备进行有效保护。
(12)采煤机牵引绳或牵引链必须有蓄能器的涨紧装置,不准硬连接。
(13)顶板破碎时应采取挂顶网、架设前探支架以及加强贴帮临时柱等措施,对此作业规程中应有明确规定,要严格执行。
(14)当工作面出现地质构造变化如断层、裂缝、扭曲等情况或顶压增大时,应及时补充安全措施,以加强顶板管理和支护,严防冒顶事故发生。
(15)采高大于1.5m时工作面应有防片帮措施。工作面生产中加强敲帮问顶,不准出现伞沿等隐患。
(16)采空压出现大面积悬顶不冒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如加强支护、密集加打戗棚、强制放顶等。
(17)工作面初采初放,收尾回撤搬家倒面时,都应制订专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