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度检查
每年对所有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停用1年以上、遇4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和经受9级以上的风力后的起重机,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2.每月检查
检查项目包括: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可靠性和精度;重要零部件的状态,有无损伤,是否应报废等;电气、液压系统及其部件的泄漏情况及工作性能;动力系统和控制器等。停用一个月以上的起重机构,使用前也应做上述检查。
3.每日检查
在每天作业前进行,应检查各类安全装置,制动器、操纵控制装置、紧急报警装置、轨道的安全状况、钢丝绳的安全状况。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