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准确控制煤层层位,掌握煤层的赋存位置、形态。
(2)在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之前,应当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取芯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
(3)在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0m之前必须布置一定数量的前探钻孔,以保证能确切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4)石门揭煤作业前必须编制揭煤的专项防突设计,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5)石门揭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必须在距突出煤层最
小法向距离5m(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应适当加大法向距离)前进行。
(6)石门揭煤工作面从掘进至距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5m开始,必须采用物探或钻探手段边探边掘,保证工作面到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不小于远距离爆破揭开突出煤层前要求的最小距离。
(7)采用远距离爆破揭开突出煤层时,要求石门揭煤工作面与煤层间的最小法向距离是:急倾斜煤层2m,其他煤层1.5m。